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理赔,是交通参与者的“烦心事”,因而也是交通管理部门着力改革、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的重点事 警保合作,“烦心事”顺心办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警保合作进一步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总体部署,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积极会同省保监局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部署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保险机构加强合作,建立会商研判机制,深化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积极在公安交管和保险服务领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不断提升协同共治和服务群众的水平。
网上定损理赔方便群众
2017年以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全省范围推广使用事故网上快速处理系统,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政策,解读网上在线快处快赔的优势,引导群众通过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在快处的基础上,完成了与人保、太保公司的快赔对接,实现了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取证、定责、定损、理赔”全流程处理,有效减轻了基层一线民警的负担,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截至目前,全省通过互联网在线处理轻微交通事故61.7万余起,其中通过网上定损理赔的事故2100起。
为进一步简化事故理赔服务手续,减少当事人在保险公司间往返奔波,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积极会同省保监局在全省推行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互碰自赔”快速处理措施,全省16个直辖市相继建立了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目前,全省16个市已全面推行财产损失事故“互碰自赔”机制,理赔限额范围由原车损2000元提高至10000元;车损在10000元以下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无需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018年10月以来,全省通过“互碰自赔”处理事故40564起。合肥市日均处理事故500余起,其中通过“互碰自赔”方式处理的占10%。
提升事故处理救援效率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部署要求,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与人保财险各分公司建立“警保联动”工作机制,组建由交警辅警与保险理赔员为成员的警保联勤队,将保险理赔员作为公安交管部门的辅助力量,与执勤交警、辅警统一安排勤务,参与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截至目前,全省16个市均建立了警保联勤队,共有545名保险公司业务员参与警保联动工作,通过警保联动快处快赔交通事故71080起。2018年1月15日,总队与上海金汇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建立了信息通报机制,制订了应急响应流程,为开展空中救援提供条件。截至目前,金汇通航安徽省分公司在安徽省已成功实施9起实际救援服务。
2017年9月,安徽省被确定为首批“道交一体化”改革试点省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积极加强与省高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会商联系,认真做好与法院、司法、保监及保险机构有关道交纠纷信息共享、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诉前调解赔偿标准等问题的沟通和协调,制定了相关实施意见。目前,安徽省“道交一体化”改革工作进展明显。已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申请调解道交纠纷案6520件,调解完成5745件,调解成功5592件。
去年12月5日,在合肥市滨湖新区庐州大道与杭州路交口发生一起逆向行驶无牌证摩托车与超速行驶小型客车碰撞事故,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人李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合肥市交警支队滨湖大队调查认定:摩托车驾驶人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超速行驶小型客车驾驶人马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责任认定后,双方请求交警部门组织民事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比较激动,甚至爆发了肢体冲突,第一次调解失败。为服务群众,化解当事人矛盾,几日后,滨湖大队调解委员会对双方进行了第二次调解。调解员委员工作人员通过对政策法规的耐心宣传,引导当事双方就赔偿事宜依法进行商议,经调解,仍未达成一致。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对事故李某家庭进行走访,了解李某家庭主要成员及赡养关系,并与其亲属进行了有效沟通。之后,又同驾驶人马某及其车辆保险公司进行协商,最终促成此案成功调解。
电子保单助服务智能化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因地制宜,积极建立完善电子保单制度,推动服务扁平化、智能化,将推行电子保单列入省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39项措施,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完善电子保单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在路面执法执勤、处理交通事故、办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等交管业务时,核验电子保单,不再要求提交纸质交强险凭证。目前,电子保单已在合肥市试点,实现人保财险公司机动车交强险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数据对接和信息联网核查,在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试点运行后,将在全省进一步推行。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与各保险公司合作,在全省积极组建警保便民服务站,提供车驾管代办服务、机动车交强险和相关保险代办业务等工作。目前,全省16个市均设立了警保便民服务站,并开通了保险服务网点代办部分车驾管业务,88个保险服务网点实现当场领取检验合格标志;每个地市至少有一个保险服务网点开通了为群众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注册登记提供上牌、验车、选号、领证等“一站式服务”,全省已依托保险网点办理车辆注册登记831笔;核发车辆检验合格标志74895笔。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与省保监局积极协调,与各保险公司加强合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充分发挥农村服务网点优势,积极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力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体系。目前,全省有人保等8家公司、291名业务员参与农村交通安全工作。保险公司支持建设农村“两站”45个;保险公司支持组建农村“两员”1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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