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法院公开宣判张某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合肥日报 2019-03-30 06:06 大字

本报讯3月29日下午,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某等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宣判,首要分子张某某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积极参与者吴某某、曹某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三年十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吴某某、曹某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于2018年4月至6月期间,非法讨债获取利益,有组织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扰乱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记者 朱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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