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的酒,更好喝 常诗晨
雪野汤青 摄相对于正餐,我更喜欢宵夜。
每次去市区,于我都是一件难事。从拿到驾照那天开始,每次进城我都喜欢开车,不仅因为我喜欢把方向盘掌握在自己手里,更是因为急性子的我,受不了公交车弯弯曲曲的行车路线。
自驾是很方便,但找车位又是一件麻烦事。后来一车技不行的姑娘,实在忍受不了寻求帮助才能停车的窘况,提议将以后的聚餐改为宵夜——以错峰出行的方式,寻求一个较好的停车环境。对于这一提议,我是双手赞成的,不是因为车技,而是我更喜欢宵夜的就餐氛围。
我曾参与过对《舌尖上的中国》总导演陈晓卿老师的采访,作为中国新时代吃货们的精神领袖,在那次采访中,陈老师绘声绘色地回忆了在工作结束后与沈鸿非一次次的聚餐,而大部分聚餐都是午夜时分的宵夜。他说,宵夜的氛围是最能让味觉得到升华的调味品。
我酷爱一家牛肉面馆。那家苍蝇馆子开在闹市区,方便的位置加上老板优秀的手艺,让门口排队的人群成了那条路交通拥挤的原因。那时母亲轻易不允许我独自出门,就算偶尔和同学外出聚会,也规定了严格的门禁时间。所以若干年后,当我第一次凌晨时分和朋友坐在店门口吃牛肉面时,那种感觉和儿时跟在母亲身后的感觉,完全不同。没有了吵闹的人群,路上只有偶尔一两辆开着远光灯的出租车来往,那时才能彻底享受面条的滋味。
上大学的一年夏天,几个外地的同学来合肥考试,作为东道主,
我照例是要进行接待的。年轻人在一起,无非就是吃饭唱歌喝酒。又是午夜时分,当我们从歌厅出来,同行的哥们提议去吃宵夜。学生嘛,没有经济来源,一天的玩乐早已榨干了我们的口袋,无奈只得带他们去吃面。当老板把面条端上桌时,来自北方的朋友对老板的手艺赞不绝口。
就着那顿面条,我们又喝了几箱啤酒。我不擅长喝啤酒,但那天愣是和一个山东大汉喝了个底朝天。酒足饭饱后,我们口袋里已经没有了打车的钱,索性光着膀子走路回家。
我不是一个喜欢打赤膊的人,但借着酒劲便可以肆意妄为。那天晚上,我们几个就那样勾肩搭背、打打闹闹地走回了家。
这也是我们喜欢宵夜的第二个原因:自由。
不管哪个城市,但凡生意火爆的饭馆,无论食客还是店家,都带有一丝匆忙。店家总是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打发走客人,以便开始下一单生意,而食客也在不停催促服务员加快上菜速度,以免忙碌的后厨忘记了自己点的菜。在那种环境下能做的只有饱腹,绝不是我们出去吃饭的意义。而到了晚上,店里所有人都是懒洋洋的,我们晚上总是不愿意回家,变着花样找借口多喝两杯,时不时会有一两个“队友”趴在桌子上退出战了斗,临倒下前嘴里不忘嘟囔一句“后半场叫我”。每到这时,总有好事者掏出手机,拍照留念,转手就发了朋友圈。
我几乎没有在外面喝多过,不是因为我多能喝,而是害怕喝多了没人送我回家。
有一年冬天,我那个出国留学的哥们回国探亲,我们又聚在一起喝酒。酒过三巡,他主动提出想吃烧烤,对于旅居国外的华人来说,撒着孜然的烤肉远比撒着海盐的烤肉更加诱惑。想了一会,我带他去了三孝口附近的一家烤肉店,那是我们高中的记忆,每到假期,我俩都会偷偷跑去那里吃上一顿。两个人,一箱酒,一份“情侣套餐”足矣。
进了店门,我俩相视一笑,极有默契地点了一份情侣套餐。不过这次我们叫了两箱酒,因为第二天,他就要再次飞往美国。也许是因为那一年,我和他都经历了人生上的一些变故,他失去了他的女孩儿,我则因为人际关系,在北方度过了非常难熬的一年。那年的冬天,我们都觉得特别冷。那两箱酒我忘了我喝了多少,只记得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我家楼下。醒来的第一时间,我抢过了他的手机,检查他手机里有没有留下关于我的“黑照”,在反复确认没有后,我把手机还给了他,让他早点回家,我也坐电梯上楼。到家后,我打开微信,发现我的头像已经变成了我醉酒后的照片,不禁失笑,发了条语音骂他。
他回了我一条消息说,下次他回国的时候,轮到我送他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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