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公积金贷款会收回吗?
■ 本报记者陆杨
“我刚用公积金办理了住房贷款,但现在打算辞职,不知道会不会影响我的贷款? ”近日,滁州市南谯区读者宋先生向本报记者咨询道。
据宋先生介绍,他就职于合肥一家地产网站,公司为其购买了五险一金。今年3月,他在合肥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利用住房公积金办理了贷款。 8月初,宋先生的公积金贷款开始正式发放。
但最近,宋先生打算辞职去自主创业。 “一旦辞职,我的公积金肯定就不会继续缴纳了。 ”宋先生说,他担心辞职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收回其住房贷款,并执行商业贷款利率,增加其房贷负担。
此外,宋先生还向记者咨询,如果以后不再创业,继续找单位上班,能否将公积金转移到新单位。
就宋先生的一系列疑问,记者咨询了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公积金贷款通过审核,已经放款的情况下,借款人如果因为离职或者其他原因不再缴纳公积金,不影响借款人继续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需要提醒的是,贷款人必须要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只有这样,公积金管理中心才不会收回公积金贷款,也不会执行商业银行利率。
针对公积金转移的问题,记者了解到,职工在合肥市区范围内调动工作并办理帐户转移时,应将住房公积金卡及本人身份证、新单位的公积金代码和原单位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的《转移申请表》带到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如果新单位在合肥市外,调出单位需填写《转移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后到管理中心前台办理审核手续。经审核后,送达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办理转移手续。
新闻推荐
星报讯12月9日下午4点多,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街道城管中心队员谢赵康和鲍俊峰在路面正常巡查时,在北一环与颍上路交口发现一...
合肥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合肥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