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鼻的油烟消失了
“现在每天都能睡上安稳觉,刺鼻的油烟味也闻不到了,这一来之不易的结果,都得感谢你们呀。”家住合肥市经开区某小区居民刘强(化名)在接到蜀山区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的回访电话时,激动地说。
原来,今年初,该院接到刘强投诉,反映其所居住小区一楼有多家餐饮经营户长期排放油烟并将油烟通过管道输送至二楼楼顶平台;部分经营户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还有一部分经营户虽安装净化设施,但不正常使用,油烟无组织排放。每到营业时间,油烟直接灌入二楼刘强家中,将其一家人呛得呼吸难受。不仅如此,这些餐饮店时常营业到深夜,油烟机排放油烟产生的噪音嗡嗡响,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刘强家离排烟机最近,饱受其苦。为此,他分别找了商户、物业、街道来解决,均无济于事。无奈之下,刘强甚至跟商户商量,由其出一半资金,在商户排烟管道与其住宅之间砌一道高墙,来隔烟隔音,遭到拒绝。
刘强是学校老师,有几次休息不好,差点晕倒在讲台上。更让刘强忧心忡忡的是,其尚在襁褓中的二宝因此经常生病。刘强一度想将该房卖掉,另谋他处安家。可买房者在查看房屋居住环境后,拂袖而去。
一天,他无意中从报纸新闻上得知检察院对环境污染行为可以监督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经多方询问,得知经开区没有检察院,涉及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由蜀山区检察院管辖,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向该院投诉。
接到投诉后,为了摸清情况,蜀山区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在法警队的配合下,前往现场对油烟污染情况进行录像拍照,收集证据。掌握证据后,承办人认为,在人口集中的城市,餐饮服务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油烟、异味、废气等污染物质未经有效防范和处理,已经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加强餐饮油烟治理迫在眉睫。该小区一楼多家餐饮经营户未依法采取油烟净化措施,监督管理机关应依法予以查处。
依照《环境保护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7月25日,该院向合肥经开区环保分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督促经开区环保分局对该小区住宅楼一楼不符合油烟排放标准的餐饮经营者依法采取处置措施。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之后,蜀山区检察院积极与经开区环保分局取得联系,释法说理,并与该局共享调查掌握的证据与信息,为该局依法履职提供法律保障。
经开区环保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制定了完善的专项整治方案。整改治理后,户外烧烤已被全面叫停;经营户均安装了油烟净化一体机,油烟经收集处理排向小区外;油烟和噪声检测均达标。并于8月30日回函该院,“三家经营户油烟排放浓度分别为0.146、0.0928、0.305,均达标排放……”将整治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经开区环保分局表示,将以此为契机,加大对餐饮经营户的监管与督促力度,开展常态化的日常巡查,积极开展宣传劝导工作,规范了住宅区的油烟排放,防止油烟污染周边环境,真正做到还蓝天于居民,切实保障了居民生活环境。
黄河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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