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虚假宣传被罚款20万元

合肥日报 2018-07-25 01:20 大字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该局近日对包河区某保健食品商行虚假宣传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20万元。这是市工商局首次适用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据介绍,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执法人员近日对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加盟店合肥市包河区某保健食品商行进行检查,发现该商行店堂内悬挂未经授权的“浙江大学研究生实习基地”宣传牌匾。该行为涉嫌违反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该局就此立案调查,并对该商行虚假宣传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20万元。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该商行涉嫌违反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记者了解到,新《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以来,该局强化市场监督检查,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先后办理混淆行为、有奖销售、虚假宣传等案件。

(方明 记者 方娟)

新闻推荐

接种疫苗前可先“扫码”溯源

合肥的家长可在手机上 查询孩子所用疫苗信息

合肥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合肥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