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不是学生间打闹嬉戏

江淮晨报 2018-07-21 03:17 大字

[摘要]合肥11部门联合防治校园欺凌

晨报讯 校长、家长代表组成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校园重点场所、公共区域监控24小时无空缺;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日前,合肥市教育局联合合肥市综治办、合肥市司法局等11部门联合制定《合肥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多措并举对校园欺凌说NO。

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区分校园欺凌和学生间的打闹?

记者了解到,此次方案中明确给出了“校园欺凌”的界定。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要注意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防治校园欺凌,校园管理将重点加强。

按照《方案》要求,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同时,健全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此外,还要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不良倾向学生、宿舍、晚自习等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理,杜绝管制刀具被带入学校。

同时,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做到校园重点场所、公共区域24小时无空缺。通过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主管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

按照要求,综治部门要对中小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区域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公安机关要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积极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通过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晨报记者 刘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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