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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日报 2018-07-21 03:10 大字

[摘要]我市十一部门联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印发了合肥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共同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通知中明确,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要注意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合肥市将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建立健全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同时,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不良倾向学生、宿舍、晚自习等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理,杜绝管制刀具被带入学校。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对发现的欺凌事件线索和苗头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立即控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做到防微杜渐。

此外,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做到校园重点场所、公共区域24小时无空缺。通过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主管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

综治部门将对中小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区域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公安机关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积极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通过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记者 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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