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禁食”两月多,尚未开出罚单
今年7月15日,是新版《合肥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实施4周年。该《规则》中有一条规定,乘客在车内“自觉不吃带刺激性的食物”。另外,今年4月份,合肥地铁也发出了“禁食令”,“在车站付费区及车厢内饮食(婴儿饮食除外)”会被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昨天早高峰时段,记者分别对合肥公交、地铁内饮食情况进行了探访。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表示,“禁食令”实施后,尚未开出罚单,遇上在地铁里饮食的乘客,以劝导为主,如果发生对抗执法,则会开罚单,但目前没有遇到,同时呼吁市民文明出行。
□探访
公交:两路车均碰到乘客吃早点
昨天早上7点半,记者在安大新区公交站乘坐149路公交车。记者注意到同行的10人中,有一位男生带了矿泉水和鸡蛋,在车后排坐下后不久,便开始吃鸡蛋,整个后排车厢都弥漫着鸡蛋味。随后,公交车到达繁翡路口时,上来了6位乘客,大部分人都手拿早餐,其中,两名女乘客和一名男乘客各拿起一杯粥,站着便喝了起来。
8点半,记者来到大华国际港公交站台候车。在站台上,记者看到有不少人手拿早点在候车。一位男乘客一边吃着玉米,一边在等公交车。公交车来后,他拎着没吃完的玉米直接上了车。约五分钟后,记者乘上30路公交车,车厢内已经站满乘客。记者发现,一位年纪稍长的大姐,正在车内吃菜包子,能闻到包子馅的味道,但没有人提示或制止她。
地铁:不少人带了早点但没有吃
昨天早上,记者从合肥南站乘坐开往火车站的地铁一号线。正值早高峰,车内乘客较多,在第三和第四节车厢的连接处,记者发现有一名男子背对着人群,在吃包子、喝八宝粥。记者在车厢里走了一圈发现,有一部分乘客虽然把早餐拿在手里,但并没有食用。
随后,记者在火车站乘上返程的地铁。发车前,清洁工刘师傅从车厢中清理出三张报纸,并没有扫到吃剩的早餐塑料袋或者饮料盒子。刘师傅说,大部分人在站点内吃完早餐直接把袋子扔在垃圾桶里,很少有人把塑料袋直接扔在地上。
之后,记者又前往地铁二号钱,乘坐开往南岗方向的地铁时,有位大妈手提着豆浆上了车,但是没有喝。其他车厢也没有发现吃早餐的现象。
□说法驾驶员:车内吃刺激性食物的不多
吴师傅是129路公交车司机,在合肥开公交车已经5年了。他告诉记者,近两年来,带早点上车的乘客还是很多,但在车上吃早点现象有所好转,吃刺激性食物的并不多。他认为,不在车上吃东西得靠乘客的自觉性。
2路公交的驾驶员刘峰(化名)告诉记者,公交车上吃早点现象很多,但她表示能理解,“很多人都赶时间,可能在车上吃方便点。”偶尔,也会遇到乘客手拿豆浆,不小心撒到别人身上引发小冲突。
刘峰说,在车上吃榴莲这些味道较重食物的现象并不多,大概一年最多遇上一两次,并没有其他乘客投诉或制止。但相对于吃早点来说,晚高峰时,在车上吃臭豆腐的乘客比较多,味道很难闻。
□回应
公交:或添“请勿吃刺激性食物”语音提示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合肥市公交集团,客服中心副主任李祥斌告诉记者,目前,乘客在公交车内吃刺激性食物的现象相对来说,比以往好了一些,投诉也较少,“这方面的投诉不是很多,一个月最多两三起。”
李祥斌说,公交车内“禁食”在合肥尚未做强制性要求,但公交车是一个公共环境,希望大家尽量不要吃刺激性食物,珍惜舒适的乘车环境。另外,公交集团正在征求意见,视市民对车厢内饮食或吃刺激性食物的敏感度高低,可能会在报站器中添加相关语音提示宣传:“请不要在车厢内吃刺激性食物”。
地铁:“禁食”两个多月,尚未开出罚单
今年4月25日,合肥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轨道交通运营场所乘客行为和商业活动的通告》,其中有一条是:“在车站付费区及车厢内饮食(婴儿饮食除外)”会被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记者昨天从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了解到,地铁“禁食”两个多月,尚未开出罚单。“我们联合开展过三次集中行动,在地铁上吃东西的人很少,偶有发现,原则上以劝导为主,只有不听劝阻,对抗检查,才会开罚单,目前没有遇到。”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处罚权在交通和公安部门,平时地铁站内的工作人员如果发现吃东西现象,也会以提醒为主,如果存在对抗性行为,则会交由地铁站内的公安来执行处罚。
同时,该负责人也倡导市民文明出行,共同爱护舒适的地铁乘坐环境。
王雪吴璐璐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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