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菜市场原则上不设活禽交易区
[摘要]顾客受到实质性损失的,菜市场应先行赔偿
4月4日,江淮晨报记者从合肥市城区菜市场建设管理提档升级工作会上获悉,《合肥市城区示范性菜市场设置与管理标准(试行)》已正式出台,今后城区新建菜市场不得使用大棚结构,原则上不设活禽交易区;顾客受到实质性损失的,菜市场应该实行先行赔偿制度。 中心城区800米内有示范性菜市场 菜市场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手续齐全。菜市场设置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菜市场的面积根据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 今后,市民出门买菜会更方便。此次《标准》明确,原则上,按中心城区菜市场服务半径800米、郊区菜市场服务半径1200米、服务居民1.5万-2万人的标准,设置示范性菜市场。以菜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新建菜市场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000平方米。 新建菜市场不得使用大棚结构 今后,新建菜市场选择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场地,不得使用大棚结构。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得小于4.5米,场内主要通道宽度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5米。出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宽度不小于4米。菜市场为2层或以上结构的,原则上配备自动扶梯。 去菜市场买菜,骑车没地方停,开车没有停车位,这样的情况,今后有望得到极大改善。值得一提的是,《标准》提出,菜市场应配备相应的机动车停车场和非机动车停车区,配备专人负责车辆的分流管理。新建菜市场配套机动车停车位占商业用房面积的20%以上。 新建菜市场原则上不设活禽交易区 目前,城区一些菜市场布局混乱,蔬菜、水产、干货无序放置。《标准》明确,今后两层或多层菜市场,应该把水产区设置在一楼,便于排水。把干货等业态设置在二楼或三楼,以保证干燥的营业环境。水产区与熟食区直线距离应不小于15米。 设置活禽交易区的,活禽区应该隔离经营、单独设置,与其他经营区封闭隔断,有独立的出入口。新建菜市场原则上不设活禽交易区。设置活禽交易的市场,活禽交易区域建筑使用面积应大于30平米,并单独设置活禽集中屠宰间。不设置活禽交易的市场,实行禽类“定点宰杀、冷链配送、冷鲜上市”。 鼓励引进线上交易平台入驻实体店 今后,合肥市还将对城区菜市场进行信息化提升。一方面,鼓励菜市场设立信息发布平台,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形式,及时更新菜市场的商品价格信息、商品检测信息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提升消费者的参与性,优化消费者智慧菜场的体验。 另外一方面,通过互联网和现代电子商务的创新性融合,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互联网+菜篮子模式;推行电子结算系统,鼓励引进线上交易平台入驻实体店,实现菜市场线上线下交易一体化。 原则上建设独立的检测室 市民在菜市场买菜,对菜品有担心怎么办?别着急,各类检测设施今后在菜市场并不难找。按照此次《标准》,菜市场原则上要建设独立、使用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的检测室,检测室设置在市场的主入口附近显著位置,有明显的标识并应设定相应信息公示牌。 市场检测室负责每天清晨商品的入市抽样、检测、公示、录入等工作,商品检测应尽量在市场交易时间前完成,一般在早上7:30前完成检测并公示检测结果。此外,市场应在显著位置每日公示当日检测结果。 各类商品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菜市场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标准》还鼓励有条件的菜市场统一安装经营户电子显示屏,用于公示相关证照、票据、价格等信息。 在价格管理方面,《标准》要求,销售各类商品应当按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价内容真实明确、货签对位。菜市场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之后,持证上岗,并佩戴统一的胸标。 顾客受到损失 菜市场应先赔偿 在公共服务方面,菜市场今后也会有大变样。按照《标准》,菜市场应有服务台、公平秤、顾客休息专座,设立公共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公示栏、导购栏、供应区域标志等服务设施,提供服务。 要是与菜市场内的商家出现纠纷怎么办?此次《标准》明确,菜市场应该在显著位置设置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投诉处理应制度化,尽量现场解决,顾客受到实质性损失的,菜市场应该实行先行赔偿制度。 晨报首席记者 方佳伟 晨报制图 李绍山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桂运安)记者近日从省质监局获悉,国家标准委日前确定“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为2018至2019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该项目是全国首个国家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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