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商家不愿调解消费者可集体诉讼

安徽商报 2018-03-28 10:34 大字

本报讯(杨林侠 陶伟)钟爱美容的李女士在小区门口的护肤店办理了一张消费卡,不料年后该店忽然关门,卡中10000多元余额“打水漂”。昨日,合肥市消保委再发预付卡预警。

家住庐阳区亳州路的张先生,2017年7月在柏景湾小区西门综合楼4楼的F健身会所办理一张会员卡、购买了二十多节私教课,价值7000余元。但自从去年年前F健身会所贴出通知说因天气原因提前闭馆后,就一直未开门营业。张先生联系老板退钱,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无独有偶,家住瑶海区瑞景家园的李女士,2017年在小区附近的佰派造型护肤店办理了一张消费卡,但年后忽然关门,卡中10000多元的余额无法消费,想要退款却始终联系不上老板。

合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此类预付卡消费一定要谨慎小心,留心保存好消费证据。除了谨慎选择预付卡发售商家,防止被“金蝉脱壳”外,消费者勿轻信“等额预存”接受消费。所谓“等额预存”就是当预付卡发卡商家关门后,往往会有其他商家告知消费者,只要在自己店里再交和卡内余额相等的钱,就能在店里先消费新充值的预付款再消费以前剩余的预付款。不少消费者因此遭遇预付卡商家“击鼓传花”陷阱。

更重要的是,消费者办理预付卡时要尽量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对权利义务做出详细约定,保管好预付卡片,消费后主动索取消费小票并妥善保管,防止维权无凭据。一旦发现商家关门要及时向工商局、市场监管局或消保委投诉,当商家不愿进行民事调解或找不到商家无法调解时,可与其他受损消费者一起提起集体诉讼,以摊薄诉讼成本、提高维权成功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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