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购并举”还需迈几道坎?要用法律保障承租人的安全感

工人日报 2018-03-20 08:57 大字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实现安居宜居”。从“买房住”到“租房住”,从住有所居到安居宜居……近年来,“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观念正在深入人心。各地围绕“房住不炒”不断进行调控,同时加快建设和培育保障性住房及租赁住房市场,严格防控房地产市场风险。

然而,重售轻租,租购难以同权等问题仍然待解。“租购并举”还面临几道坎?怎么补齐租房短板?全国两会期间,《工人日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部分代表委员。

重售轻租,购买意愿强过租赁意愿

“年轻人刚刚参加工作,或者刚到一个新地方,租房是个不错的选择,等经济条件好转后再考虑买房。”北京林达投资集团创始人李晓林代表说,“租购并举”制度正好解决了这些人的居住问题。然而事实上,更多人愿意买房。重售轻租,购买意愿明显强过租赁意愿。

“目前,发达国家一般有1/3以上的人口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而在我国,这一比例还不到1/5。”在房天下董事长莫天全委员看来,租购并举,重点在租、短板也在租。除了“置业观”的差别外,更直接的原因在于发达国家租房市场比较完善。“相比其他国家,我国租赁市场还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有数据显示,北上广等城市中,租房族的人均房租支出已超2000元。厦门、杭州、合肥等34个城市租房收入比已在25%至45%之间,北京、上海等城市则超过45%。这意味着一些城市居民家庭收入的近一半,花在了房租上。

“房租居高不下,出现买房难,租房也难的情况。加上租房市场不够完善,尤其是很多社会福利和住房挂钩。”莫天全委员表示,要改变人们的住房消费观念和行为,还需要在这些方面下功夫。

租购并举,把租房和购房放到同等位置

“把租房和购房放到同等位置,是我国解决住房问题思路上的转变。”广东省住建厅厅长张少康委员说,引导购房向租房转移,发展租购并举的关键,在于让租赁市场发展壮大起来。

去年7月,住建部等9部委下发通知,确定北京、上海等13个城市,进行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并表示将立法明确“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受同等待遇”。9月,住建部再次发文,支持北京、上海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为大城市的无房家庭和新市民提供住房保障。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明确,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以租为主”“租售并举”“先租后买”的住房供应新体系正在形成。

58集团首席执行官姚劲波代表认为,加快发展和培育住房租赁市场,要通过法律法规保障租赁双方权益,尤其是提升承租人的安全感。“如果租房者权利无法保障,更多的人还是会选择购房。”

增加供给,吸引社会力量投资经营

在租购不同权之外,租房市场缺乏有效、稳定的供给,是重售轻租的另一原因。莫天全委员说,近几年房价上涨,从利益角度来看,租房的诱惑远小于买房。“这对于很多人来说,与其把房子租给租客,还不如坐等房价上涨,这直接影响了租房市场的供给。”

“要从优化存量和做好增量两方面入手。”山东省住建厅厅长王玉志代表认为,随着近年来我国城镇化率不断提高,住房需求还在不断扩大。目前单一的政府供地渠道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需要通过深化土地制度改革逐步解决。除了政府供应以外,还应在企业、集体土地等方面进一步探索。

对此,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委员建议:“要让开发商不只是盖房子、卖房子,还要鼓励他们持有房子,让全社会都来投资租赁市场。”如果这些房地产的租赁市场能够形成比较稳定的回报率,就可以委托第三方去经营。

“只有老百姓想租、敢租、能放心住,租赁市场才能形成良性循环。”莫天全委员说,无论租还是购,有了稳定渠道和制度保障,老百姓对未来就会有稳定预期,住房市场也就会更加稳定。

(原题为《“租购并举”还需迈过几道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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