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大气污染防治被评“优秀”

合肥晚报 2018-03-07 02:50 大字

[摘要]2017年度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结果通报

本报讯   3月6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了2017年度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结果。在这项民生考核中,合肥市黄山市均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通报》表示,2017年,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省政府同意,通报2017年各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并作为《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终期考核结果。

此次考核中,黄山市、合肥市为优秀等次,滁州市芜湖市为良好等次,宣城市马鞍山市安庆市六安市铜陵市蚌埠市淮北市宿州市为合格等次,池州市阜阳市淮南市亳州市为不合格等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核等次不合格的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季度目标动态限批。

合肥拿到“好成绩”,市民朋友肯定不会意外。在过去的一年,通过与科研机构合作,合肥积极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研究。火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禁燃区内基本淘汰燃煤锅炉;排查整治“小散乱污”企业1069家,其中取缔、关闭700余家。为严控扬尘污染,合肥全年完成了矿山、码头、混凝土搅拌站、物料堆场扬尘整治项目167个。去年,全市5.8万辆黄标车全部淘汰,并开出省内首张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罚单。在绿色交通上,全年推广新能源车和清洁能源车15071台。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合肥还修订出台《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实行全年禁放,为蓝天行动保驾护航。监测结果显示:春节假期,合肥市1天空气质量优秀、4天空气质量良好,各项污染物明显下降,PM2.5较去年同期下降30%;合肥市火灾较去年下降29%,未发生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火灾。禁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环境、社会效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

按照《通报》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厉查处影响大气环境的违法案件,努力推动大气环境持续改善,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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