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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好半年没住人新房地板全“泡汤”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助消费者挽回损失三千元

安徽商报 2017-12-12 15:11 大字

[摘要]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助消费者挽回损失三千元

焦点:

装修公司:无法证明装修质量问题导致水管破裂

市场监管所:销售方无法提供水管合格证应担责

本报讯(马海昌陶伟)房子装修好大半年没住人,却突然被电话告知家里“水漫金山”,细细一查竟然是厨房的水管坏了。这对江西老夫妇气坏了,从老家赶来合肥找当初的装修公司维权。可毕竟装修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夫妇俩也没有确切证据证明水管漏水就是装修质量不过关。双方僵持不下,老夫妇俩守在装修公司门口“讨说法”,不让其他顾客进门,此举两度惹来民警。“老俩口在四里河有套房子。”望湖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何倬告诉记者,他们请了两家装修公司做装修。一家做软装,铺设强化地板;另一家公司负责水路等硬装。房子装修好之后,家里一直没有住人。可前不久,他们突然接到了物业的电话。原来,房里漏水,家里已是“水漫金山”,积水已有五六公分深,七八千元的强化木地板全部损坏。

夫妇俩赶到当初给他们装修的公司门口大闹。因为他们查明,破坏他们新房的元凶是厨房的一根水管。自从装修好,房子就没住人,所以水管损坏自然是装修公司的责任。而装修公司大呼冤枉,毕竟事情已经过去大半年,消费者又没有实质证据指明水管是因为装修质量问题导致损坏。双方为此僵持不下,老人则整日守在装修公司讨说法,甚至不让其他消费者进入,为此装修公司两度报警。

■说法

事后,辖区望湖市场监管所介入。何倬告诉记者,他们将老人与装修公司叫到一起协商。装修公司认为,他们的材料是品牌货,绝对没有质量问题。而经过他们现场察看,水管破损可能与水压和不正当使用有关。面对复杂的纠纷状况,望湖所工作人员与销售方、生产厂家及投诉人进行多方了解和问询。

工作人员发现,由于该处房产长期无人居住,人为原因导致水管管材破裂的可能性较低,而水管管材中的一段软管,销售方无法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因此,销售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最终,经过调解顺利解决了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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