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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专项整治违法违规办学

合肥日报 2017-07-03 01:36 大字

[摘要]对违规招生民办学校及相关负责人处理结果一律实名通报

本报讯 当下正值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开展招生工作之际,为规范招生行为、强化学校管理,合肥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民办学校“打非治违”(打击非法办学、治理违规招生)专项行动。没有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而实施办学的行为和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而实施违法违规招生的行为都在此次集中整治范围之内。

根据要求,将规范“有证”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此类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无计划招生。普通高中不得招收线下生,跨区域招收学生的成绩不得低于生源地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不接受无学籍学生或本市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借读;清查“无证”办学行为。合肥市将对无证办学机构逐一摸底排查,符合准入条件的,限期办理审批登记手续;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坚决依法取缔。检查清理“一证多址”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民办教育机构不得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对擅自设立教学点和分支机构的违规办学行为,将依法查处,责令整改。此外,对超越办学许可证上所批准的办学层次和办学内容的违规办学行为,将责令停办并整改。

据悉,合肥市将对不落实招生政策,顶风违规招生的学校,责令限期改正、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警告;对违规招生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拒不纠正违规招生行为的,责令停止招生、减少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年检认定不合格、取消学校两年内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当年奖补资金申报资格,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对违规招生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将视其情节轻重,责成书面检查、给予诫勉谈话、取消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两年内评先评优资格,直至追究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及相关负责人处理结果,一律在全市实名通报。

据悉,截至2016年底,全市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办学资质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有1068所,涉及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等。  (记者 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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