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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回来打扰同事成导火索法庭上称小学毕业就过“流浪”生活 没有家人联系方式

安徽商报 2017-06-30 11:17 大字

[摘要]法庭上称小学毕业就过“流浪”生活 没有家人联系方式

本报讯(实习生 何丽君 记者 张剑)去年12月19日凌晨,合肥瑶海区东二环与长江路交口附近,一小区某栋3楼出租房内一名小伙睡梦中遭同事持刀刺死(本报曾报道)。昨日,此案在合肥市中院开庭审理。

据了解,李某某小学文化程度,身份证上信息为贵州人,出生日期为1998年10月22日。事发前他在合肥一家饭店内打工。

据检方指控,李某某与18岁的同事小军(化名)等共同居住在小区的员工宿舍,因生活习惯问题时有摩擦。去年12月19日凌晨1时许,李某某又因晚归与其中一同事发生争执和打斗,小军帮助同事一起与李某某打斗,随后三人被其他同事劝开。

冲突过后,李某某离开宿舍至凤阳东路一超市购买水果刀伺机报复。凌晨5时许,李某某回到住处,趁室友均熟睡时持水果刀划割小军的脖颈处数次,致小军当场死亡。后李某某又与一同事发生打斗,惊动其他同事拨打了110、120,民警到达现场后将李某某控制。

据了解,事发当天,李某某因为晚回宿舍,宿舍关门了,他敲了许久没人来开门,就踹开门,打开灯,引起了其他同事的不满,导致冲突的发生。

李某某称,因为当时两个室友一起打他,他觉得吃了亏,非常气愤,他出门后买了刀打算伺机报复,原本买了两把刀,最终他选择了一把更锋利的刀,买刀后又去网吧上网几个小时,觉得室友都睡了,便返回去,趁着大家熟睡时作案。

庭审现场,李某某对指控没有异议。面对辩护人问其家庭情况时,李某某称,身份证上的户籍和出生日期有误,他不知道具体出生在哪里,没有出生证明。他说,母亲在他小时候就跟人走了,他小学毕业就辍学打工,因与父亲矛盾离家出走,这些年他去过浙江、广东、云南等地流浪,最终来到了合肥,现在他也没有家人的联系方式。

小军辩护律师认为,根据李某某的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来算,事发当天,与他18岁成年之日刚过一个多月,经过查询没有查到李某某的出生证明,因此,他认为李某某的出生日期有待查证。另外,小军家人提出了99万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李某某表示,希望有机会出来挣钱给小军父母,愿意给小军父母养老。

检方认为,李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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