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月嫂,不要迷信“金牌”“银牌”
花了一万余元聘请了一名金牌月嫂,合肥市民邓女士的月子依旧没坐好。原来,在月嫂生病请假回来后的当天,家里的婴儿也病倒了,并要住院一周治疗。孩子生病,究竟是谁的责任?双方争执不下。6月21日,记者经过调查获悉,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市场上对月嫂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然而,月嫂市场缺少监管,乱象频发。专家呼吁,找月嫂,请不要迷信“金牌”“银牌”。
月嫂生病疑似传染婴儿,谁之责?
邓女士告诉记者,她今年36岁,大宝今年7岁。2017年5月24日,她生下了二宝。因为家里老人都不能过来帮忙,所以,她提前在合肥一家家政公司预定了一名金牌月嫂。
邓女士说,根据合同,金牌月嫂应该从5月27日开始工作,到6月24日结束,约定的价格是10280元。
5月27日,一名姓邵的金牌月嫂如约而至。“月嫂人不错,孩子带得好,和我们一家人关系处得也好。”邓女士很满意,双方相处愉快。
然而,6月11日,邓女士发现月嫂生病了。“她有些咳嗽,还嗓子疼。”当天晚上11时许,月嫂因病回家了。第二天下午,另一位月嫂代班。
6月17日早上,代班月嫂离开了。原先的月嫂回来了。
“家政公司工作人员向我承诺,月嫂生病已经好了。”邓女士说,她发现月嫂还是有些咳嗽,又问了月嫂。“月嫂说她没事,咳嗽只是因为咽炎犯了。”
然而,当天晚上七八点的时候,没出月子的二宝,却显出了异常。“平时他很乖的,可是那天他闹得很。而且,还流鼻涕,脸色潮红。”邓女士用温度计量了下,二宝的体温37.6度。当天晚上,孩子就被送到了105医院,并被要求住院一周。
邓女士认为,家里人都身体健康。唯一的可能,就是月嫂感冒未好,导致孩子被传染。“不管如何,家政公司都应该给我一个说法。”
孩子生病真的是月嫂传染的吗?对此,记者也致电了邵姓月嫂本人。“我生病打了四天的点滴,病早就好了。”月嫂向记者表示。当记者询问究竟是因何吊水时,月嫂表示:“我是咽炎。”随后以一切由家政公司处理为由挂掉了电话。
而家政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他们已经接到了邓女士的投诉,也得知了孩子生病的事实。“确实很难认定孩子生病与保姆生病之间的关系。”家政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与月嫂确认病情康复后,才让月嫂继续上班的。如今,他们想等孩子出院以后,召集雇主,月嫂以及家政公司三方坐在一起,共同协商处理此事。
月嫂价格水涨船高,纠纷谁来协调?
在合肥一所高校工作的女博士方女士,最近也聘请了一名月嫂,每月工资9000元。“比我的工资还高。”在工作第二十五天的时候,月嫂以家中的孩子生病为由,提前请辞。而方女士害怕孩子不适应,没有同意。为此,双方都很不愉快。方女士觉得,相比之前,月嫂明显的越来越不上心。然而,她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只能寄希望于合同期赶快过去。
“社会上对月嫂的需求越来越多,目前已经是一个供不应求的状态,月嫂的薪资水平越来越高。然而,与之相伴的是,雇主与月嫂之间的矛盾也不少。”合肥市家政协会会长徐先芳告诉记者。
雇主与月嫂之间发生了矛盾,该如何处理呢?对此,徐先芳表示,作为中介,家政公司完全有义务和责任处理双方的矛盾,并对双方的关系进行协调。而如果还是不能解决矛盾的话,雇主可以诉诸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挑选月嫂,不要迷信“金牌”“银牌”
“挑选月嫂时,不要太迷信所谓的‘金牌\’、‘银牌\’,而要选择有责任心、有职业道德,有技能的母婴护理人员。”徐先芳建议。
据介绍,2015年,国家人社部废止了原劳动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保育员、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不再需要持有家政人员从业资格证才能上岗。
虽然2017年2月1日,《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和《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及评定》正式实施,并将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分了六个等级,对不同等级的母婴生活护理员(俗称“月嫂”)应具备的技能作了详细要求。“但国家的标准只是指导性,并不是强制标准。”
徐先芳称,对于很多想要做月嫂、育婴员,又没有相关经验的人,家政公司一般会要求先接受培训。缴纳一笔培训费后,经过少则1个星期多则1个月的培训,家政公司就会颁发“月嫂证”。而对于谁是“金牌”月嫂,谁是“银牌”月嫂,也完全由家政公司说了算。
为此,徐先芳透露,今后合肥市家政行业协会将考虑出台相关行业自律条例,加强对家政公司的约束。 □合肥晚报 合肥都市网记者 刘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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