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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一二三”工作法打造蜀检示范品牌

合肥晚报 2017-06-12 04:21 大字

○蜀山区院检察长万山(右一)领取省级示范品牌单位奖牌

合肥市院胡胜友检察长(左一)在蜀山区院调研检务公开工作

○检察开放日

○检务公开微平台提供网上预约查询

○不捕案件公开审查

○检务公开大厅提供一站式服务

2013年以来,蜀山区检察院以“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为契机,以争创全省、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在省、市检察院督促指导下,围绕基层院建设“八化”要求,三级联动,以加强办案过程中的信息公开为重点,着力推行“一二三”工作法,精心打造具有“蜀检”特色的“检务公开”品牌,取得了新成效。

形成“一种合力” 全院上下同创品牌

为推动检务公开深化发展,该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及专职检委任副组长,各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检务公开专项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运行机构,具体负责检务公开相关事宜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在检察长领导下,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组织体系,树立检务公开全院“一盘棋”意识,统筹兼顾,全面推动检务公开顺利进行,确保取得实效。

为树立干警“人人是公开主体,事事是公开素材,处处是公开窗口,时时是公开契机”的意识,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促公开,让“检务公开”成为链接公信的纽带,该院制定了《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蜀山区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工作规则(试行)》、《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不捕案件实行公开审查的规定(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流程,对公开内容、公开形式、信息审查、信息发布等均作出明确规定,为检务公开提供了规范有序的制度保障。

强化“两个举措” 突出案件信息公开

全面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该院出台了《蜀山区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对该院办案部门向社会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实行“质”与“量”的双重目标管理,保障了该院重要案件信息公开的常态化。同时,组织举办重要案件信息发布业务培训,就重要案件信息发布范围和程序对各业务部门指定的信息员进行培训和指导。为确保生效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公开的及时性,该院案管部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与协调力度,安排专人对法院送达的判决、裁定文书及案件上诉、抗诉情况进行核查、跟踪,确保公诉部门第一时间掌握判决、裁定的生效情况。坚持每月在《统计动态》上通报各承办人的法律文书公开数量,每季度对已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公诉案件逐案核对,对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案件立即督促及时公开,极大减少了法律文书该公开不公开、迟延公开现象的出现。截至2016年底,该院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共公开法律文书800余份,生效判决公开率近100%;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00余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000余条。

积极探索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宣布的审查办案模式。该院制定了《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工作规则(试行)》,在全市率先开展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不诉决定公开宣布工作。同时结合该院一体化检务公开大厅的建设,装潢投入使用了专用的案件公开审查室。定期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辖区群众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专家学者研讨社会关注重点案件,虚心听取意见建议。2015年6月17日,该院首次召集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多媒体案件公开审查室对夏某故意伤害案和韩某盗窃案进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审查程序结束后,还召集参加公开审查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座谈,就(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工作进一步进行沟通,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的意见。一年多来,该院对办理的相对不起诉案件全部进行了公开审查和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通过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对案件处理起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6年5月,该院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工作经验在全市予以推广。

提供“三大服务” 实现公开互动便民

建设标准化检务公开大厅,提供网下“一站式”服务。2015年,该院在全市建成首家规范标准的检务公开大厅。检务公开大厅由信息区、接待区和工作区组成。信息区设在进门主厅区域,设置触摸查询一体机与电视显示屏等,作为案件信息公开、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宣传的载体。通过触摸查询一体机与电视显示屏,群众可以对受案范围、立案标准、各部门工作职能和个案信息等进行浏览查询。同时,便民设施突显人性化,饮水机、雨伞、医疗箱、报纸杂志等一应俱全。专门印制该院检务公开服务手册,为群众办事提供了具体的服务指南。接待区设置控申举报、案件受理、案件信息查询、律师接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六个窗口,开设案件信息查询、律师接待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约专线电话,并将该院官方微博对外发布,全天候受理服务请求。工作区分为检察长接待室、律师电子阅卷室、案件听证室及涉案物品库房等。建立律师接待满意度调查长效机制。在律师电子阅卷室放置《接待工作反馈意见表》,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建立涉案物品案管部门直接保管机制,推行条形码管理手段,执行扣管分离。该院通过检务公开大厅建设,真正实现检察机关集约化管理职能和对外一站式服务。自大厅正式运行以来,先后接待群众200余人次,接待律师500余次,安排律师及诉讼代理人阅卷460余人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700余次,为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查询案件信息400余次,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群众诉求。

创新构建 “网络微平台”,提供网上“一站式”服务。坚持传统媒体向社会传递检务信息外,该院还引入互联网+检察思维,开通了“蜀山检察”微博、“蜀检春晓”微信及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主动公开案件信息及重大决策部署、创新举措、年度部门预决算等检察政务信息,主动公开领导班子分工、干部任免、人员招录及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先进标兵评选等检察队伍信息。特别是2015年开展司法改革试点以来,该院坚持网上改革方案公开、程序公开、考评公开,顺利遴选出20名员额内检察官,选任18名检察官助理,制定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及权力清单,确保检察改革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016年,为进一步加强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该院成立了“网络微平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网络微平台”由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组成,在本院门户网站建立“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大厅”,设立在线举报、检务公开、职务犯罪预防、法律服务、律师预约、检察长信箱、社会监督、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八个模块。同年8月9日,“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大厅”正式上线运行,实现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链接互通、“四位一体”。进行在线举报、案件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约、律师接待等服务,着力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检务公开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网上“一站式”服务,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自平台运行以来,已发布终结性法律文书200余份,重要案件信息100余条,典型案例80余个,提供律师预约50余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约50余次,发布检察工作部署、重大活动、队伍建设、法律法规等信息300余条,将检务公开和检察宣传、为民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实现了以宣传深化公开,以服务推进公开。

依托检察联络员机制,提供基层“一站式”服务。针对基层群众对检察工作了解少、知情渠道不畅等特点,该院在蜀山区镇、街、开发区聘请了11名检察联络员,各部门负责人对口联系,使检察工作更加密切联系群众,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加强与基层信息沟通和工作互动,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咨询、职务犯罪预防等法律服务活动,把检务公开的触角延伸到农村基层、“千家万户”,打通了公开的“最后一公里”。2015年以来,该院通过基层检察联络员机制,开展送法“进校园、进国企、进机关、进社区”等活动,共开展咨询宣传活动60余次,进行法制讲座20余次,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展板、挂图巡展60余次,真正将基层检察联络员机制服务过程变成了宣传检察工作、促进严格公正执法的过程。

在全体蜀检人共同努力下,检务公开品牌建设有力促进了检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同步提升。2013年至今,蜀山区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全省检察机关2016年度基层院建设品牌、全省基层院建设三年“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示范品牌单位,以及2012至2014年度全市“先进检察院”等荣誉称号。2016年获得全市检察工作综合考评第一名。11名干警在全国、省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得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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