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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中小学校园将“披绿戴星”

合肥晚报 2017-06-03 04:40 大字

[摘要]建筑细化标准出台,等高对接长三角先发城市

本报讯 合肥中小学校园都应按照绿色校园二星及以上标准规划建设,这意味着孩子们的学习成长环境更加健康环保。记者从市城乡建委获悉,《合肥市普通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导则(试行)》正式印发,已经开始施行。今后,合肥市新建中小学在规划选址、硬件配置等方面,将有细化的标准,并且与上海、南京等长三角先发城市等高对接。

在校园建设方面,除了要有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如理化实验室等)之外,以后公共用房也有望成为新建中小学的标配,包括多功能厅、心理辅导室、体质测试室、室内体育馆、舞蹈教室、图书馆(室)等。

根据新规,中小学建设应贯彻安全、适用、绿色、经济、美观的原则,推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全面推进绿色校园建设,中小学校园应按照绿色校园二星及以上(含二星)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学校宜按照教学、运动、生活功能分区布置,减少相互干扰,并连接方便。教学楼应布置在校园的静区,并保证良好的建筑朝向、日照和通风。

教学楼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体育场地应保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面积冬至日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校外相邻建筑之间的间距应符合城市规划、卫生、消防等有关规定。此外,学校内部路网规划应符合交通安全要求,做到人车分流。学校出入口不宜少于两个,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应设置人流集散广场,便于学生就学,有利于人流迅速疏散。

中小学建设采用的材料、产品、部件均应符合环保规范要求,满足环境污染控制指标,应选择绿色、可循环的建筑与设备材料。体育场地塑胶跑道材料必须符合《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和《合成材料跑道面层》规定的要求。人工草坪场地(足球场)人造草必须满足《体育用人造草》规定的要求,须提供产品合格的检验报告,防止出现危害学生身体健康的不合格跑道。

业内专家指出,导则对建设规模、学校选址及校园规划、用地面积指标、建筑面积指标、校舍主要建筑标准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是编制、审核和审批合肥市中小学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确定学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建筑标准的地方性标准。

(合肥晚报 合肥都市网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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