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掀起畜禽养殖“绿色革命”
[摘要]开展整治畜禽养殖污染专项行动,6月11日前规模养殖场(小区)完成分类整改
本报讯 粪便、污水横流,畜禽养殖废弃物未处理达标排放,不仅扰民,还影响附近河流水质。在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合肥的信访件中,涉及畜禽养殖污染的不在少数。在收到具体交办件后,合肥市迅速行动,积极整改,并制定《合肥市整治畜禽养殖污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规定规模养殖场(小区)将于6月11日前完成分类整改。
有市民投诉合肥市救助管理站(小蜀山村委会)附近有多家养猪场,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噪音扰民。经查,此处共有3家畜禽养殖场,位于蜀山区禁养区范围内,均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其中有2家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1家未办理。目前,蜀山区环保局已责令3家养殖场停止生产。小庙镇要求3家养殖场按照规定,在2017年年底前关闭、搬迁。
经摸底调查,全市2189家规模养殖场(小区)中,部分未配套相应污染防治措施,且禁养区内仍存在畜禽养殖场,城区内还存在小规模泔水养猪场,未建设任何污染防治设施,采取渗坑排放。
按照规定,合肥市将对规模养殖场(小区)实行分类整改,并在6月11日前完成。6月1日~10日,市畜牧水产局、市环保局将抽查整改情况。《工作方案》还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须设立专项整治工作奖励补贴资金,对畜禽养殖场关闭、畜禽粪污贮存(处理)池建设、吸粪车购置、沼气工程建设、异位发酵床建设等环节实行奖补。
整改后,各县(市)区、开发区将加强对现有畜禽养殖场的日常监管,及时查处乱排养殖粪污和乱抛病死畜禽等行为。环保部门将加大畜禽养殖污染监管执法力度,对违法主体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合肥市将重点强化养殖场主体责任意识,督促经营者按要求落实整治措施,全面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对措施不扎实、整治不到位的,实行挂牌督办;情节严重的,启动问责程序;对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下一步,合肥市还将构建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三区”划定要求,建立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养殖“准入”机制,全面提高畜牧业绿色发展水平。
(记者 王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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