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合伙做生意”的幌子 诈骗合伙人30万元
星报讯因经营不善,生意长期亏损,男子先后欠款、借款200多万元,在四处借款无果的情况下,他竟打着“合伙做水果储存生意”的幌子,骗取合伙人30万元。昨日,记者获悉,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批捕。
林某某,男,43岁,2013年,他来到合肥做水果生意,因经营不善,生意长期亏损,2015年底,他发现,已在外欠款、借款200多万元,遂采取借新还旧的方式在外四处举债。去年10月,在四处借钱无果的情况下,他打着“合伙做水果储存生意”的幌子,骗取了合伙人杜某某合作款30万元。去年12月底,杜某某发现林某某骗了自己,且在外欠了许多外债。紧接着,他还发现,林某某失联了,遂赶忙报警。今年4月,林某某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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