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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修订拥军优属条例随军家庭可在 驻军地申请住房保障

大江晚报 2017-04-10 06:00 大字

新华社合肥4月9日电 配偶随军的家庭在部队和驻军所在地无住房的可在驻军地申请住房保障,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烈士子女上公办幼儿园免保育费、报考学校可降分并优先录取…记者从安徽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新修订的《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近日已经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新《条例》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对推动军民融合发展作出规定,突出对优抚对象实行普惠加优待原则,并将这一原则落实到住房、就学、就业、社保、安置等方面。

新修订《条例》中还明确指出,公民被征集入伍的,当地政府组织欢送并进行慰问,送光荣牌,为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  2016年,安徽省义务兵家庭平均优待金标准为9710元/年。记者 刘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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