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通报 4批次食品不合格
新华社北京4月5日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5日发布消息称,食药监总局近期组织抽检水果及其制品、焙烤食品、粮食及粮食制品和薯类及膨化食品等4类食品33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其中,水果及其制品6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焙烤食品2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粮食及粮食制品148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9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情况如下:
苏宁易购焙尔倍味销售的标称运城市闻喜甜甜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的山楂饴苯甲酸检出值为1.2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g/kg)高出1.4倍。
合肥清溪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杭州姚太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式半梅(李制品)日落黄检出值为0.14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g/kg)高出40%;同时检出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为1.4,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高出40%。
梧州亿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贺州市浮山果蔬有限公司生产的川贝黄皮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检出值为344.6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北京市石门莉莉食品批发店销售的标称河北马大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妈妈饼(红豆味)酸价检出值5.9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高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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