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90后”青年成杀子“毒父”

皖南晨刊 2015-04-23 02:09 大字

狸桥杀子案21日开审 嫌疑人精神状态成本案焦点

◇郭威 见习记者 徐文宣

中秋节,本是合家团圆的日子。然而2014年9月8日这天对于宣州区狸桥镇王某一家来说却是悲剧的开始。小王在跟着父亲王某去吃肯德基后,就再也没有回来。4月21日,这一备受社会关注的杀子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图为庭审现场。本报记者 王琇婷 摄

“烦得很!”——父亲亲手掐死幼子

21日的庭审现场,被告人王某被法警带到法庭上。面对审判长和公诉人的问题,王某始终语气平静,面无表情。

根据起诉书的指控和王某当庭供述,2014年9月8日,王某结束了强制戒毒,在家人迎接下回到了离开一年的家中。此时,家中的父母为迎接洗心革面归来的儿子,特意在家里准备了酒席。跨火盆、洗澡、换衣服,开席!大家推杯换盏,都为王某能成功戒毒表示祝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家人都这么认为。

席间,王某说一年没看见儿子小王了,要带儿子去高淳吃肯德基。便开车带儿子离开了家。这一去,悲剧就开始了。

据王某交代,自己是在午宴的时候想不通,看儿子“烦得很”,便骗说带儿子去吃肯德基将儿子带出家门。行驶到偏僻公路上后,王某在车内将儿子掐死,并拖到路旁。又从路边捡起石头砸,随后将儿子用大石头压住,开车离开现场。

回到家后,王某对家人说,看着儿子“烦得很,杀了”!并向家人描述细节。其父当即报案。狸桥派出所民警在王某描述的作案地点找到了孩子尸体。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小王系遭他人扼颈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不后悔!”——对家人感情冷漠

4月21日,经法院公开审理该案件。法庭上,记者见王某身材中等、面相白净。很难想象,这样一个1990年出生的大男孩,竟会成为杀子“毒父”。

对于案件事实,证物证言,王某从始至终语气平静,表示符合事实,没有意见。偶尔脸上还露出微笑。

“不后悔!”王某对杀子事实供认不讳,并声称,“我不喜欢我儿子,我跟我儿子没什么感情。要不是被抓了,我还想把我父母、朋友一个个都杀了,我现在一点都不后悔。”

而庭审当日,记者在现场并没有见到王某亲属前来参加。

当公诉人询问王某和家人关系如何,王某回答,自己对家人没有感情,不愿回到那个家。因为自己想要的父母从来没给过自己。“父母对我一点不好,我想要保时捷、大房子,我父母都没有给过我。”王某说。

“我没病!”——精神成辩论焦点

在经过询问、发问、举证、质证等法庭程序后,被告人王某作案时的精神状态成了检辩双方当庭辩论的焦点。

庭审现场,公诉人提供了由公安机关委托合肥某精神医院诊断并出具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王某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王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方律师则表示,辩护人在会见被告人时,发现被告人的思维存在异常。同时辩护方提出,精神病学司法鉴定的质证意见应与医学标准相统一。鉴定意见书中多处存在疑点甚至存在相互矛盾之处,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使用。因此,申请对王某作案时的精神状态进行重新鉴定。

“我没病,我从小就这样,谁不答应我,我就打谁。不需要重新鉴定,我精神很正常。”面对审判长的询问,王某这样说。

最后,对公诉人当庭所举的证据以及辩护人要求对王某精神疾病、刑事责任能力重新鉴定的申请,审判长表示合议庭将于庭后认真评议,同时,还将就当庭出示的证据的证明效力进行审查,对本案的事实认定、定罪量刑进行评议。

庭审持续到中午11时30分,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本案审理的后续进展,本刊将继续关注。

新闻推荐

安徽降低职称 外语免考“门槛”

新华社合肥7月26日专电(记者姜刚 陈诺)记者从安徽省人社厅获悉,近日这个省对职称外语(古汉语或医古文)等级考试政策进行调整,免试人员范围扩大,部分系列专技人员在参评时,...

合肥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合肥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