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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局节约集约保用地促发展

滁州日报 2014-06-25 15:35 大字

[摘要] 市国土局节约集约保用地促发展

本报讯(记者蒋瑞蕊)2013年9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皖政〔2013〕58号)文件下发后,市国土资源局以此为指导,创新举措,不断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加强学习提认识。将文件作为市、县两级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专题学习课题,集中宣讲和学习,并层层传达,加大宣传,使节约集约用地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自觉行动和全社会的共识。

建章立制抓落实。研究制定了落实意见,着重强化土地供后监管;建立土地“双向约束”机制;对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四类土地”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实行工业项目用地规模预核定;严格工业用地标准,规定全市开发区新建工业用地容积率大于1.2;探索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管理;及时调整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鼓励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扎实开展节约集约土地工作。

规范操作强管理。通过学习合肥市土地管理经验,着力推进制度、机制、技术、措施创新,形成了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集体决策为核心的顶层设计,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两规”融合为核心的空间统筹,以“双向约束”为核心的政企联动,以“规范管理、阳光地产”为核心的市场配置土地资源方式,逐步建立“管理严格、操作规范、成效明显”的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制度体系。

截至2013年底,全市耕地保有量为1077.0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897.84万亩,分别超出省政府规定目标任务9.52‰和0.44‰,并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19815亩补充耕地任务;近五年实施各类土地整治项目1400多个,总规模累计达258万亩;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五类产能过剩项目一律停止供地,并颁布实施了新的市本级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将原先的11万元/亩调整为55、45、35、25万元/亩四个级别,完善了划拨土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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