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保障谁?低收入人群、外来务工者均可申请
[摘要]低收入人群、外来务工者均可申请
本报讯 2月28日下午,记者从安徽省住建厅了解到,今年,安徽省将全面推进廉租房、公租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同时,上述各类保障性住房要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倾斜。
保障性住房保障谁?
安徽省对不同收入家庭或群体实行不同的住房保障政策: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向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经济适用住房。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分别控制在50平方米、6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目前安徽省正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钟处长告诉记者,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月均可支配收入的80%确定。新就业人员是指就业五年内、单独居住的无房职工,其中包括外来务工人员。
廉租住房申请人群及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一般要具有所在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当地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且家庭收入符合当地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钟处长表示,通常情况下,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月均可支配收入的40% 确定。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申请人可持家庭收入、住房情况证明材料、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相关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门提出申请。
公租房申请人群及条件
钟处长告诉记者,申请公租房的人群及条件等规定由各地市政府出台。
记者了解到,合肥市的公租房的受益人群,包括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市、县(市)、区(开发区)引进的特殊人才,都可申请公租房。
据了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具有本地城区户口,且在合肥城区实际居住;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本市保障条件;新就业人员,须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或暂住证);外来务工人员,须年满18周岁,持有就业地暂住证(居住证),有手续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并正常缴存社会保险。
(本报记者 胡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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