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名下房产如需交易须先公证
本报讯 据合肥市房产局房屋办证交易中心获悉,近日该中心遇到不少未成年人名下房屋交易,无一例外都因手续不全而耽搁。该中心提醒市民,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如需“过户”,必须先要“公证”。
“很多成年人为使‘房子\’安全,把房产1%归于自己名下,99%归于孩子名下。一方面防止夫妻离婚房产分割发生交易,另一方面担心孩子擅自处理房产,而且将来要把房子权属完全登记到孩子名下,税费也都只需要按1%缴纳。家长觉得这样做很方便,其实未成年人名下房产交易流程还是很繁琐的,需要注意。 ”包河区房屋办证交易中心登记科相关负责人提醒。
(谢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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