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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代工有风险创业需谨慎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2-03-27 12:15 大字

[摘要]创业需谨慎

近期,安徽省合肥等地出现了不法分子以加盟代工名义实施合同诈骗犯罪的案件。此类犯罪的一般手法为:

成立公司:不法分子事先踩点,在城市繁华地段租用高档写字楼作为开办公司的场所,然后进行虚假注册成立公司。

纠集人员:该类犯罪往往只有3~5个核心人员。核心成员通过亲戚、同学、朋友、同乡等各种关系,再纠集一批有过此类犯罪经历的人员,安排到公司准备实施犯罪活动。

人员分工:犯罪团伙成员按参与程度一般分为4个层级。最高层是犯罪团伙核心成员,其中最核心一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现场负责人。第二层是犯罪团伙的骨干,主要有业务经理,财务人员,售后、回购人员等。第三层是公司技术人员。第四层是公司的接线员和前台接待人员。

投放广告:通过广告公司制作虚假宣传广告,宣称只需要1~5万元就可让加盟人“在家当老板”,每年利润可达“数十万元”。同时,选取各地电视台卫星频道投放广告。

接听电话:当群众根据电视广告或者网站上留下的联系方式打电话到公司,接线员负责虚假宣传并诱骗群众到公司考察。

签订合同:客户到公司考察,会由前台接待人员做好登记,明确与客户联系的接线员以及业务经理,以便日后为接线员、业务经理发放提成。接待员会将客户交给业务经理,由后者带领到公司参观,进行一对一的虚假宣传,并带到技术部进行技术培训,与客户确定其所选的加盟等级、签订 《合同书》。最后带客户到财务交纳“加盟费”“、生产设备押金”“、材料保证金”等。

组织发货:一般由犯罪团伙核心成员负责,从异地向群众发送原材料。在签订合同后先发送少量原材料让加盟者试生产,并称产品合格率达到一定要求方可大量发放原材料。

拒收成品:加盟者将加工好的产品交回公司时,公司技术部人员往往以产品质量不合格等为由少收甚至拒收产品。

应对纠纷:当有人意识到上当受骗,上门讨要说法时,诈骗团伙往往采取拖延、安抚或者少量退款等手段,达到不影响公司诈骗其他群众的目的。有的甚至对受害人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

组织逃匿:当“经营”几个月左右时,因为发现受骗后上门理论的群众逐渐增多,诈骗团伙开始毁灭犯罪证据组织逃匿。

公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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