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合肥客运车主陷产权纠纷春运期间对垒双方停运损失大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2-02-14 12:19 大字

[摘要]春运期间对垒双方停运损失大

一年一度的春运时节,历来是汽车客运旺季,但在合肥及其附近的庐江长途汽车站,却出现了这样的场景:运营多年的车子“趴了窝”,排列整齐地停靠在长途汽车站一边,车上的运营牌照被车主们扛回了家。与此呼应的是客运公司新买的几十辆客车,同样整齐地排在长途汽车站的另一边。由于这些车子没有运营牌照,也不能上路载客。

上述两排“对垒”车辆,在大好运营时机不惜损失停运,其背后原因是产权纠纷。

此案并非特例,目前全国各地有关客运班车及其经营权属的纠纷频发,有法律界人士称:“全国各地正在掀起新一轮强收客运班车浪潮。 ”

车主:交车交牌照无法接受

2012年1月11日,合肥市合肥—舒城线、合肥—庐江线、庐江—合肥线的33位车主分别将合肥汽车客运公司、长城汽车运输公司、巢湖汽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客运车辆所有权和班线经营权归车主所有。

起诉原因是上述客运公司以承包(租赁)经营到期为由,要求车主将车辆和运营牌照交回公司。

虽是春运高峰,车主们只能不拉活反倒把牌照取下扛走。一位车主的话,道出了车主们的共同感受,那就是:“辛辛苦苦经营几十年打拼出来的客运市场,眼看就要被客运公司抢走了,实在无法接受! ”

据车主们反映,这些车子都是他们自己投资购买的,线路经营权也是他们在上世纪90年代有偿获得的。后来响应政府公司化经营的号召,他们把车和运营牌照挂靠到客运公司名下经营。

“想不到,现在弄假成真。客运公司说运营牌照是政府许可给他们的,要我们交车交牌照。 ”上述庐江至合肥线的车主说。

争议:车辆营运证该属于谁

据了解,目前双方争议的焦点则在于“营运证属于谁”。

在合肥客运公司一份相关情况答复中,被告认为“挂靠车辆情况属实,自带营运证(线路牌)情况不属实。 ”

但从车主们提供的材料看,班线经营权确实是车主投资购买的。例如一张交费单位为“王光胜”、收费单位为“安徽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的1997年6月21日的发票上,明确写着“合肥-庐江有偿使用费300元/座”,共收费5100元。

再如,安徽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出具的一份《安徽省跨区公路旅客运输线路审批表》档案则显示,2001年12月30日 “为配合交通运管部门对运输企业资评,原经营户王光胜自愿将合肥至庐江白湖线路牌一块,号码为BYCA99155转入合肥汽车运输总公司(合肥汽车客运公司前身)经营”。

律师:所有权运营权不可分

北京律师陈岳琴近日接受合肥车主的委托代理本案诉讼。

在陈岳琴看来,本次物权纠纷的起因是“挂靠经营”这一特殊历史产物导致的产权不清。

陈岳琴说,客运班线经营权是一项特许物权,是附着在车辆所有权上的一项派生物权。是车主基于车辆所有权向政府部门申请客运经营许可,政府同意其经营而产生的一项权利。因此,应该认为,车辆所有权归谁,则客运班线经营权也应该归谁。不可能存在车辆归车主所有,运营权归公司所有的情况。

本案中,当年为顺应政府公司化经营的政策要求,车主把车辆和运营权都挂靠在客运公司名下经营,车辆登记在客运公司名下,运营证也以客运公司的名义申领。但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谁投资谁所有。所以,既然车辆无疑是车主的,运营权就也应该是车主的。

笔者了解到,目前全国各地有关客运班车及其经营权属的纠纷此起彼伏,值得研究并找出妥善解决之道。

上述案件结果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

韩乐悟

新闻推荐

江苏绿陵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是以新型肥料新能源材料和环

江苏绿陵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是以新型肥料、新能源材料和环保生物工程研发与生产为主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有系列复合肥、磷酸一铵、磷酸二铵、过磷酸钙、生物肥、有机肥、有机-无机肥、...

合肥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合肥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