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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皖企将实行“协商工资”工资不再老板说了算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1-12-16 12:25 大字

本报讯 从明年开始,安徽省将用三年时间,力争在全省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安徽省日前为此发文,要求各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工资分配新机制。这意味着,今后,工资不再单单是老板说了算,劳动部门、工会等将为劳动者“撑腰”。

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职工的劳动报酬问题进行集体协商,共同决定职工的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等事项,并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破解企业一线职工工资收入偏低且增长缓慢的办法。按新规定,安徽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将以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以扩面建制、质量提升和履约兑现为重点,提高企业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工资水平,实现职工工资收入与经济发展水平、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

安徽省明确,自2012年至2014年,力争全省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已建工会的企业普遍签订集体合同。对未建工会的企业,由地方和行业(产业)工会通过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予以覆盖。合肥市人社部门此前介绍,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方面,合肥已经先行一步,到今年8月,合肥已经有百余企业与员工签订集体合同,涉及职工超过4万多人。

据介绍,集体合同约定的范围较为广泛,除工资及劳动标准外,还包含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以及职工文化生活和职业培训等,签订集体合同后,企业新进人员的各项权益将会受集体合同保护。对协商后拒绝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劳动监察执法部门将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按合肥市总工会出台的相关方案,合肥将从2011年起用3年时间,到2013年底,合肥在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85%以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基本实现已建工会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陈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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