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幼儿停尸殡仪馆14年
[摘要]只因医患双方为鉴定展开“拉锯战”
安徽商报3月22日报道
14年前,一次发烧让2岁的周元飞与父母天人永隔。因为怀疑医院治疗存在过错造成儿子死亡,周泽林和妻子与医院之间的争论持续了14年,导致周元飞的尸体在殡仪馆一停就是14年。记者日前获悉,合肥市中级法院22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孩子究竟得了什么病?
1997年4月,刚一岁半的周元飞感冒发烧,周泽林带儿子到合肥A医院求医,医生诊断后开了些感冒药。服药后,周元飞的病情越来越严重。5月1日,周泽林带子再次走进该院,确诊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随后,医院按“白血病”对周元飞先后4次化疗。孩子病情没有好转,医院同意转诊上海新华医院。上海新华医院诊断后的结论为“未发现患儿淋巴异常”。
周泽林从此开始怀疑A医院是否误诊,带着儿子回到A医院诊治,院方先是不让住院,后来虽同意住院却不予治疗。1997年10月2日,周元飞停止呼吸。
是病亡还是医疗事故?
儿子死亡的当天,因对医院的4次化疗心存怀疑,周泽林将原始病历拿走,并开始与医院长达10多年的争执。
周泽林说,起初在儿子死亡20多天后,A医院曾答应退还医疗费并给10万元赔偿,条件是他不再追究死因。医院写好协议书让周泽林签字。协议书中称,周元飞的死亡不是医疗事故,只是鉴于医院科室管理及服务态度上存在不足,给予7000元作为补偿。在协议书上签字后,周泽林拿到27000元。
1998年1月11日,安徽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书》结论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周泽林怀疑,资料一直在自己手中,鉴定结论究竟是依据什么证据材料作出的?
当初协议公证是否有效?
周泽林与医院一争就是14年,尸体也在合肥市殡仪馆存放了14年。
2007年,周泽林两次向合肥市庐阳区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对儿子的死因做医疗事故鉴定,但均被驳回。理由是,周泽林与医院发生医患纠纷后,双方在1997年10月23日已达成协议并经过公证。
事情的转机落在协议书中所称的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上。1997年10月23日签订及公证的协议书和公证材料都写着:“先后经A医院专家技术委员会和安徽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医疗事故鉴定,均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但事故鉴定书的出具时间却是1998年1月11日,存在严重的矛盾。据此,周泽林提出撤销当年公证书的申请,并说明签订协议书前后的经过,引起公证部门的重视。调查并组织双方听证后,当年的公证书于2010年7月22日被撤销。
拿到撤销决定书,周泽林立即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撤销庐阳区法院先前的驳回裁定。21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告诉记者,该案由审判监督庭提审,将于22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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