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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商业奇才周剑云□袁鹤群

江淮时报 2011-01-18 10:51 大字

[摘要]□袁鹤群

周剑云,1893年出生于合肥。少年时,肄业于美国人李佳白所办的尚贤堂,后转入江南制造局兵工中学。辛亥革命后,一度主持过上海爱俪园藏书楼,并任锦章书局编辑。

《解放画报》是由周剑云主编,上海新民图书馆出版,出版社位于沪上文化街范围内的麦家圈交通路98号,该出版社也是由周剑云开设的。《解放画报》创刊于1920年5月4日,大32开,共出20期,1921年12月30日终刊。

周剑云既喜爱京剧,又追捧新剧,更嗜好电影。所以,他在主编《解放画报》的同时,就已经在酝酿介入电影业了。 《解放画报》一终刊,他就于1922年,伙同张石川、郑正秋等人,在上海发起创建明星影片公司,并担任董事兼经理,专门负责经营管理及发行业务。

1928年,周剑云代表明星影片公司,主动联合大中华百合影片公司、民新影片公司、华剧影片公司、上海影戏公司和友联影片公司,组成六合影片发行公司,并亲自主管发行。他还与外省市及南洋各处的戏院片商广泛联络,在国产片面临危机之际,组建起一个庞大的垄断网,为市场提供了100多部国产影片,为限制外国影片独霸市场作出了贡献。

1932年,周剑云请洪深牵线,寻找到当年在《解放画报》踊跃撰稿的阿英,促成左翼文艺工作者与明星影片公司的合作,为中共在上海电影界拓展了活动阵地,也使明星影片公司改变了制片倾向。

1933年,周剑云面对外国的强大势力,毫不畏惧,以自己的智慧和才干抵制了美商汇众银行吞并明星影片公司的谋划,成为那时民族资本抗衡洋商而获胜的典范。

1935年2月,周剑云与胡蝶一起应邀代表明星影片公司,出席在苏联举办的国际电影展览会。

1936年,周剑云再次与中共合作,对明星影片公司进行革新和改组,提出“为时代服务”的制片方针,容纳了大批左翼电影工作者,拍摄了《生死同心》、《十字街头》、《马路天使》、《夜奔》等优秀电影。

1937年,明星影片公司毁于“八·一三”日军侵华战火。停业后的周剑云重整旗鼓,于1940年6月,与南洋影院商人合办金星影片公司,推出《花溅泪》、《乱世风光》等广获票房收入的电影。

1946年以后,周剑云加入香港大中华影业公司。 1967年,周剑云在沪病逝,享年74岁。

周剑云颇重友情,他所著《怀正秋兄》,看者无不落泪,是研究郑正秋和中华电影发展史的可贵资料。

回过头来看看,周剑云主编《解放画报》,只是初涉文化圈。然而,他办刊培养了自己在文艺界的人脉,也唤醒了自己心灵深处对电影艺术的不懈追求。似乎冥冥之中,有意安排他在成为电影人之前,让他先办刊,作为准备。而他在进入电影业之后,其奇特的经营才能,便得到了更加充分地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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