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360掐架引出疑问——网络隐私谁来保护
今年中秋节前后就一直不断升级的QQ与360间纷争,11月10日在相关部门的干预下全面恢复兼容,这意味着网民又可享受QQ和360提供的网络服务,而无需被迫“二选一”了。然而在这纠纷背后,不得不质疑:网络市场如何依法有序竞争?网民利益和信息安全如何保护?
回放:QQ、360相互对掐
11月3日下午6时许,许多网民的QQ上都突然弹出一封《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亲爱的QQ用户,当您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们刚刚作出了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在360公司停止对QQ进行外挂侵犯和恶意诋毁之前,我们决定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 ”
信中说,近期360强制推广并胁迫用户安装非法外挂“扣扣保镖”,该软件劫持了QQ的安全模块,导致QQ失去了相关功能。“在360软件运行环境下,我们无法保障您的QQ帐户安全。 ”并公开声明,360公司推出的“扣扣保镖”对QQ软件进行控制,破坏了腾讯公司的正常运营。同时,QQ软件中的安全模块没有对用户的隐私数据进行扫描、监控,目前已将QQ安全模块代码交由第三方机构检测,以证明清白。
针对腾讯的公开信,360公司随即发布公告称:“360安全卫士、360杀毒、360保险箱、360安全浏览器等软件覆盖了中国90%以上的网民,腾讯公司强迫用户卸载360软件,将严重威胁网民安全和整个中国互联网的安危。我们已向监管部门汇报,国家将对腾讯危害网民安全的行为进行紧急干预,请大家耐心等待。 ”公告还声明将尽快推出应对措施,让网民能同时使用360软件和QQ。
11月初,腾讯公司还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360涉嫌不正当竞争。起诉书称,今年9月27日,360隐私保护器监测了腾讯QQ聊天软件的运行,并利用虚假宣传手段,误导和欺骗用户,诬蔑腾讯QQ窥视用户的隐私,给腾讯及其产品和服务的声誉造成极大损害。同时,腾讯指责360公司通过官方博客、官方论坛、专题制作等方式,说“QQ窥探用户隐私已久”、“QQ承认窥探隐私”等,诋毁腾讯。
网民:选QQ还是360?
两家网络公司的打架,让网民一片哗然:网民阿涛说:“无论如何,我必须做出选择,寻找360软件或者QQ的替代软件。”有网民表示:感觉自己使用软件的自由被限制了,成了一场争执中的牺牲品。
网民们认为,消费者有自由选择软件的权利,这种自由不是“要么选他要么选我”,而是两者都可以用。企业之间的纷争应该由企业自己解决,不能把这个问题“推给”消费者。还有网民说:“QQ软件要是不扫描用户电脑,怎么知道用户装有360软件?”“两家中国公司‘互掐\’,渔翁得利的只有外国公司。”
“两个公司‘打架\’,不能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宣泄、表达意愿。”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佟强说,QQ的使用人群非常广泛,已经不是普通的商品,而成为一种大众社会公共服务的消费品,现在腾讯利用了它在该领域的垄断地位,把“二选一”强加给了普通的电脑用户。佟强认为,腾讯的这种行为类似“强买强卖”。“如果真存在侵权,追究者也不是由腾讯或360去制裁,而是公权机关。两个公司的恩怨,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去解决。不应该难为消费者,强迫其‘选边站\’。”佟强说。
专家: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黄武双教授表示,双方的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规定。“如果双方互相指责的内容不属实,那就构成了诋毁商誉的不正当竞争。”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兆敏则表示,市场需要合理竞争,但占有市场优势地位的公司利用技术手段来限制公平竞争有垄断之嫌。朱兆敏说:“美国司法机构曾对微软公司操作系统和上网浏览器捆绑销售进行过反垄断审查,后来微软通过和解避免了严厉的反垄断制裁。一款软件若是不具备适当的兼容性,成了滥用知识产权和阻碍技术进步的绊脚石,那么被用户抛弃就是不可避免的。”
声音:希望隐私保护更加完善
眼下,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干预下,两大互联网巨头的纷争暂时平息,但人们不禁要问:在这场纷争的背后,网民们的隐私又该如何保护?
王晶晶是合肥一家事业单位的员工,她说,自己用QQ已经十来年了,不论在生活上还是工作上, QQ都带来了不少便利。按照360的说法, QQ会在未告知的情况下扫描与聊天功能不相关的电脑文件,甚至还包括网银程序。“除了电脑里有大量文件,我还经常在网上购物,虽然腾讯公司说扫描不包括网银账户和密码,但这不能不让人担忧。”网民“在路上”表示,对于360和腾讯的纷争,自己无法辨别孰是孰非,两家的产品都是自己常用的软件,目前最关心的是自己在网上的信息安全。
据了解,目前我国互联网管理相关的法规包括《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多年从事网络隐私权研究的北京科技大学教授梅绍祖说,关于网络隐私权的法律散落在刑法等法律法规中,至今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关于保护网络隐私的法律规范,立法相对还欠缺。
公益律师联盟首席律师、北京卓智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姚克枫认为,在互联网上有效保护个人隐私权,首先要大力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这方面中国与发达国家尚有一定的距离。
由于法律建设通常滞后于社会实践,姚克枫认为,要解决网民隐私保护问题,一方面要推动现有法律法规的完善,另一方面,行业内公司之间的互相监督也是非常重要的途径之一。“就像这次360和腾讯的纷争,不管360曝光腾讯QQ‘窥私\’行为是否涉嫌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但这个‘隐私保护器\’无疑让普通用户有了可以监测第三方软件行为的工具,这对任何企图在用户电脑中干坏事的软件厂商来说,将是一种威慑。”姚克枫说,“从这个意义上讲, 360与腾讯的纷争无论是谁输谁赢,对推动社会更加关注隐私权保护,无疑是有益的。”
姚克枫的观点也得到了经济学家、法律专家马光远的认同。他表示,现有的绝大多数用户隐私条例是由企业单方面制订的,没有真正体现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对用户来说是不平等的条款。隐私保护需要行业和用户的共同监督,网民起诉腾讯也好、腾讯和360互诉也罢,希望这些成为隐私保护机制走向完善的开始。
“不怕360和QQ吵架,怕的是经常一起喝茶。”马光远说。
·本报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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