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进出口 贷款可担保企业最高可获担保贷款1000万,无担保费用
[摘要]企业最高可获担保贷款1000万,无担保费用
为切实解决中小进出口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中小进出口企业加快发展,积极扩大进出口,安徽省财政厅和商务厅建立安徽省中小进出口企业专项担保资金。为充分发挥专项担保资金的融资功能,安徽省近日制定出台了《安徽省中小进出口企业专项担保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进出口企业专项担保贷款企业风险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和《安徽省中小进出口企业专项担保贷款代偿实施细则》。
根据上述细则规定,安徽省专项担保贷款运作第一年度内,专项担保贷款余额放大至担保资金本金的五倍,在运作正常,风险控制良好的前提下,逐步放大至十倍。在安徽省境内注册登记、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有一定业绩的中小进出口企业,最大担保贷款额为1000万元。
据悉,今年由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共同向徽商银行、兴业银行合肥分行推荐中小进出口企业,利用“专项担保资金”为这些企业担保贷款。
今年安徽省中小进出口企业专项担保资金采用受托运作、专户管理的方式,担保资金本金存在银行,重点用于支持产品市场前景好、出口增长潜力大、风险可控的中小进出口企业。 “目前安徽省担保资金已达到1个亿,第一年度,按照专项贷款余额放大至担保资金的五倍计算,中小进出口企业将有5亿元资金可利用。 ”省商务厅规划财务处时光伟介绍,早在2006年年初,商务厅对安徽出口企业中的103家中小企业进行了调查,发现企业的资金缺口竟达到11个亿。融资难的状况严重束缚了企业的发展。因此,省财政厅、商务厅于2006年起建立安徽省中小出口企业专项担保基金,为中小进出口企业从银行贷款融资提供担保。
“总体来说,专项担保贷款融资成本低,反担保范围广融资门槛低。一般担保贷款由企业向担保公司提出申请,贷款资金成本为银行贷款基准利率(银行给中小企业贷款一般还要上浮20%-30%),加上1年期担保费率(一般为1.9%-2.4%),而专项担保资金贷款成本仅为贷款基准利率,不得上浮,且没有担保费用。另外,企业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或通过担保公司都需要有固定资产进行抵押或是反担保,而专项担保资金担保贷款,虽然也要求提供抵押或是反担保措施,但是要求相对宽松些,抵押物或是反担保措施既可以是固定资产抵押、第三方担保,也可以是出口退税账户、机器设备等。 ”时光伟介绍。
“为了加强专项担保资金的风险管理控制,同时解决中小进出口企业的融资难题。今年修改的新办法,担保资金的风险由过去的担保资金、银行两方承担变为担保资金、银行、企业三方承担。 ”省财政厅企业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三年间专项担保资金出现过2笔坏账损失,而这些损失由银行承担10%,专项担保资金承担90%,企业没有承担。担保资金承担风险过大,不利于中小进出口企业专项担保资金的良性循环使用。
新办法规定,第一次使用专项担保资金贷款的企业,须根据其实际获得专项担保贷款额的2%比例交纳企业风险保证金,企业自从第二次使用专项担保贷款开始,则根据其实际获得专项担保贷款额的1%比例交纳。呆坏账损失代偿,由贷款行存储的企业风险保证金代偿70%,省专项担保贷款风险准备金代偿15%,贷款银行承担15%。 “这就是新《实施细则》的变化,我相信在专项担保业务相关措施进一步完善后,不仅增加了政策性资金的持续效应,更提高了中小进出口企业信用水平,增强了中小企业进出口能力。 ”该人士告诉记者。
据悉,自2006年11月发放第一笔专项担保贷款到2010年7月底,安徽省中小进出口企业专项担保资金担保金额23.2亿元,累计为500多家企业担保贷款。
本报记者 李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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