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指定合肥中院审理“变相期货交易”第一案合肥法官四天跨三省执结4000余万
本报讯 六年,五起官司,江苏省一家企业与浙江省一家企业之间相互起诉,引发国内“变相期货交易”第一案。由于苏浙两地法院对案件管辖权存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最终指定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其中三起案件。案件审理结束后,合肥法官四天奔波三省,巧妙地将这一系列的五起案件成功执行到位。近日,申请该案执行的江苏企业将六年来打官司的艰辛和所有法律文书汇集成册,起名《法律·公正》,亲手递交给合肥中院的执行法官。
1993年,位于嘉兴市的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成立,客户可以通过电脑网络进行订货、交易,也可以随行就市进行现货交易。 2002年至2004年期间,江苏省启东市帝华茧丝绸公司通过茧丝绸交易市场设立的“金蚕网”开展合同定购交易。帝华公司诉称,由于茧丝绸交易市场的不正当行为,在没有期货交易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期货交易,加之交易市场价格异动,导致该公司损失了924万元保证金,导致无钱兑现蚕农手中的“白条”,要求茧丝绸交易市场赔偿924万元保证金及利息。茧丝绸交易市场认为,根据交易市场的规则扣除保证金并无不当。帝华司为此向江苏省南通中院起诉茧丝绸市场及其下属的结算中心。茧丝绸交易市场则在浙江省嘉兴中院起诉帝华公司,由于南通中院、嘉兴中院分别作出不同结果的判决,导致不仅两家公司关系紧张,两家法院也难以在执行上进行有效沟通。
2008年1月,最高法院指定包括上述案件在内的三起状告茧丝绸交易市场及其结算中心的案例由合肥中院审理。这也是近年来,最高法院首次指定合肥中院审理的民商事案件,三起案件的总标的达2700余万元。今年1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茧丝绸交易市场及其结算中心支付帝华公司2700余万元及本金。经帝华公司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3月1日,合肥中院执行局金峰、胡剑峰、黄文新三位执行法官带着法警等9人到达嘉兴。次日,在当地银行将被执行人账户里2100万元扣划后,还有600余万元执行款无法到位。考虑了多种方案后,执行法官决定邀请南通中院和嘉兴中院坐到一起协调,将这两家法院的两起案件跟合肥的三起案件放在一起执行,这样对方已经执结的600万元就可以在案件中进行抵消。经过合肥中院执行法官多方努力,3月4日,五起案件全部执结,包括帝华公司在内的申请执行人拿到了4000万余元执行款。
近日,帝华公司感慨六年诉讼的艰辛,特将六年来的艰辛诉讼过程、所有法律文书、相关证据等汇集成223页,装订成“书”,起名《法律·公正》,递交到审理这系列案件的合肥中院,感谢法律最后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实习生华德玮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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