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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评“黑嘴”汪建中两兄长和前妻弟涉嫌洗钱2亿多安徽省“洗钱第一案”被公诉至法院

安徽法制报 2010-07-16 01:30 大字

本报讯 股评“名嘴”汪建中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起诉,在资本市场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此案因此被称为“中国操纵市场第一案”。而汪建中的两个哥哥和前妻的弟弟因为帮助汪建中掩饰、隐瞒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所得的2亿余元,涉嫌洗钱罪,也遭到起诉。受理此案的合肥市中级法院拟于7月22日开庭审理。据悉,不论是起诉罪名还是涉案数额,在安徽省还尚属首例。

2008年8月,安徽省境内有金融机构频频出现巨额资金交易,数额高达2亿余元,资金往往大额进入账户,然后短短几天内,就会被分批次取现殆尽。这一异常现象引起了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的注意,该行立即将这一可疑交易线索向省公安厅做了反映。

公安部门侦查发现,高达2亿元的现金分别与汪健(化名)、汪康(化名)以及赵洪(化名)有关,资金往往先进入几人事先开设的银行账户,然后由几人分批次在省内多家银行取现。而更加巧合,并让公安机关为之一振的是,汪健、汪康、赵洪分别是当时正在被中国证监会和司法机关调查的北京首放投资公司总经理汪建中的二哥、三哥和前妻弟弟。

汪建中在业内颇有名气,证监会调查显示,老家怀宁的他在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期间,利用北京首放及其个人在投资咨询业的影响,借向社会公众推荐股票之际,通过“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证券”的手法操纵市场55次,买卖38只股票或权证,累计获利超过1.25亿元。而汪健、汪康、赵洪几人转移的资金正是汪建中操纵证券市场的非法所得。

2008年10月,证监会开出了史上最大个人罚单,没收汪建中违法所得约1.25亿元,同时罚款1.25亿元,并将汪建中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此证券界传得沸沸扬扬,汪建中从此变成股评“黑嘴”。与此同时,安徽省公安机关对汪建中老家的几名家属实施收网。

今年6月初,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对汪建中提起公诉。随后,审查起诉汪建中家属洗钱罪一案的合肥市检察院也对汪健、汪康、赵洪提起公诉。

链接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等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金融机构、投资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

《刑法》规定:犯前款罪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记者许忠德实习生夏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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