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传秘方难治换骨伤患者举证不力 诉求被驳回
[摘要]患者举证不力 诉求被驳回
本报讯 摔骨折后不愿接受医院治疗,找到祖传“医师”保守治疗,结果留下了残疾。合肥市民陈老爹觉得祖传“医师”耽误了自己的治疗时间,应该对自己的残疾负责。记者从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了解到,由于陈老爹无法证明自己的伤残与“医师”的治疗有因果关系,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2008年1月26日,因为下雪,50多岁的陈老爹摔倒骨折。当时觉得自己没有大碍,就不愿去医院治疗。但是4天后,陈老爹觉得自己有点不对劲,就到医院就诊,结果拍片发现左股骨颈骨折,医院要求陈老爹立即住院,进行换骨手术。陈老爹觉得自己没有那么严重,通过朋友介绍,了解到已经80高龄的王某有祖传秘方,可以保守治疗自己的骨折。于是,他通过朋友找到王某,在商量好5000元治疗费用后,陈老爹开始接受王某的治疗(包括药物和牵引),王某承诺若三个月不愈退还所收取的5000元费用。
治疗26天后,王某拆除了陈老爹的牵引,并让其下床进行功能性锻炼。但是陈老爹觉得自己依然行动不便,伤病没有减轻。于是陈老爹又去医院检查,发现骨折处没有痊愈,而且必须进行换骨手术。陈老爹只得接受医院治疗,手术后,遗留下左下肢功能部分丧失的后遗症。
陈老爹觉得自己从骨折到换骨,都是王某治疗不当,耽误所致,要求王某对自己残疾进行赔偿。王某也觉得自己委屈,自己没有公开行医,只是陈老爹找到自己,一再要求为其治疗。在治疗26天后,陈老爹也下床行走了,说明治疗效果不错。但是陈老爹没有遵照医嘱,自己进行不适当的运动造成其伤情反复发作。而且陈老爹在去医院做手术时,自己不仅退还了5000元治疗费,还另行支付了4800元的费用。不应该再承担赔偿责任。
于是陈老爹起诉到法院,并请求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结果为陈老爹的后遗症构成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八级伤残。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陈老爹在医院接受治疗时,认定为左股骨颈陈旧性骨折,并不能证明与王某的治疗行为有关,但是王某在没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前提下,仍然从事专业技术要求严格、与自然人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的医疗服务活动,应该对陈老爹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由于王某之前在退还治疗费用时也另行补偿了4800元,法院对陈老爹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于是一审判决驳回了陈老爹诉讼请求。由于不服一审判决,陈老爹提起了上诉。
(宋玮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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