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多项措施发展职业教育打造“蓝领”
核心提示
近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获得批准,将有众多的企业转移到合肥,这意味着需要更多的工人,特别是技术工人。近日,记者从省教育厅公布的《安徽省民生工程普通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了解到,该《办法》对中等职业教育的优惠政策多多,为更多农村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
除了奖学金制度外,《办法》还完善了国家助学金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所有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农村学生(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期限为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安徽省应分担的部分,根据财政供给渠道实行分级分担,即省级财政供给的中等职业学校由省级财政分担,市级财政供给的中等职业学校由市级财政分担,县(市、区)级财政供给的中等职业学校由省级与县(市、区)级财政按8∶2比例分担;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由省级与所在地市、县(市、区)级财政按7∶3比例分担。
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
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其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中职学校在校生的15%确定;涉农专业为200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的农林类所有专业以及能源类的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专业和土木水利工程类的农业水利技术专业等2l类专业。
关于中职学校免学费工作,对于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的秋季学期,在10月底完成免费对象的认定工作并通过银行卡形式退还已收学费(对于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2009年秋季学期已收取的学费,在2010年春季学期开学后退还)。对于民办中职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学生的补助经费,由学校提供享受补助学生名单,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银行卡形式发放。
校内资助不能少
除了政府的投入,校内贫困学生资助措施也很重要。按规定,中等职业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据合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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