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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度骗卖他人房合肥一“能人”被批准逮捕

安徽法制报 2010-02-24 01:57 大字

[摘要]合肥一“能人”被批准逮捕

本报讯 拿着一套属于他人的回迁房,利用他人急于买房的心理,两度介绍卖与他人,获得赃款10余万元。记者从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获悉,这名曾因盗窃、流氓被劳动教养3年的“能人”被以合同诈骗罪批捕。

2005年,小佳经人介绍认识了合肥市某镇的罗某。听罗某说可以低价买到镇里的回迁房,正准备买房的小佳喜上眉梢,详细咨询罗某。罗某表示,因村里拆迁,不少村民想卖回迁房,现有一户房子60平方米,愿以1350元一平方米出售。小佳很满意,当即答应。此时回迁房还未盖好,罗某就让小佳先签一份转让协议,先付84000元(含3000元更名费)。

拿到这笔钱后,罗某只将其中69000元付给卖方户主范某,并与范某商谈售价是1150元一平方米,这样他从中赚取了不菲的差价。然而,意外的是, 2006年,在第一批回迁房安置中,范某并没有抽中,需等下一批分房。小佳如期拿不到房子,自然不断催促。罗某无奈,在未经姐姐允许的情况下,竟私自将姐姐的房子给小佳,让小佳先住着,承诺等范某的房子分到后再做对换。罗某的姐姐得知情况后很是气愤,从外地赶回将小佳逐出了房子。

罗某又一次向小佳承诺,等范某领到房子,就将房子交与他。可2007年8月,第二批回迁房分下来了,小佳再次找到罗某,方知罗某当时从他那里拿走购房的原件后,再度将房子以10万余元的价格转卖他人。(文中人均为化名)

(程绚丽记者许忠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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