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建围墙影响他人 法院强制拆除

江淮晨报 2020-07-14 05:22 大字

本报讯 私自建造围墙,影响他人通行、通风和采光,被诉后仍拒不整改。近日,庐江县法院对围墙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7月9日下午,庐江县庐城镇中心城区一处建筑物前拉起警戒线。伴随着挖掘机发出的响声和飞扬的灰尘,被执行人庐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建造的围墙被依法强制拆除。

2015年10月,被执行人在开发使用庐城镇中心城区一宗土地时,在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经营的宾馆门面房前面建造了一堵长约28米、高约2米的围墙。王某某后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认定该建筑物影响了王某某的正常通行、通风、采光的权利,还妨碍了王某某房屋作为门面房的使用功能,判令被执行人强制拆除这堵围墙并恢复原状。可是,被执行人在履行期限内未主动履行判决书上的法律义务,王某某遂向庐江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疫情之下,加上被执行人这堵围墙的影响,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的复工复产之路更加困难。在“江淮风暴”执行助力复工复产行动中,庐江法院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下达了限期拆除令,但被执行人只推倒了部分围墙,没有完全履行法律文书载明的义务。

于是,庐江法院执行局决定依法强制拆除清理剩余围墙。到达现场后,由于中心城区人、车流量较大,执行干警依法拉开警戒线,互相配合,有序调度挖掘机和渣土车辆入场施工。拆除过程中,执行干警全程录像、拍照,保证了拆除工作的公开、公正,至下午6点左右,强拆清理完毕。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李后祥 通讯员 刘建文

新闻推荐

怀念叶大姐

□合肥金兴安叶大姐,名叫叶玉珍。2019年8月9日,她突发脑梗远离了我们。我与叶大姐从认识到熟悉,从相处到往来已经20多个春秋...

庐江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庐江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