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变“龟速”收费能打个折吗?合肥一律师状告收费方被指炒作,省交控集团称施工限速与收费并不冲突

新安晚报 2019-07-30 09:22 大字

高速施工路段设置的限速标志。(图片来源于网络)

认为合安高速部分路段因修路不能提供与收费相符的高速服务,合肥市民吴飞一纸诉状将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皖通高速”)告上法庭,要求退还道路通行费75元。皖通高速则表示,吴飞告错了对象,而且他涉嫌炒作。一番“唇枪舌剑”,引发更多市民对这一事件的关注。那么,吴飞为什么起诉皖通高速?他是不是告错了对象?高速变“龟速”还能按照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收费吗?带着这些问题,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采访了当事各方。

【律师起诉】

高速变“龟速”把钱还给我

吴飞是一位合肥市民,也是一名律师。据介绍,他于7月14日19时驾车从合安高速安庆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当日21时许从合安高速金寨路收费站驶离高速,缴纳了75元道路通行费。

“我驶入高速后发现,从马堰互通立交(庐江县境内)至方兴大道互通立交(合肥市境内)高速路段全程近51公里处于道路施工状态,全线限速80码,部分路段甚至限速60码或40码。”吴飞说,依照道路交通法规的规定,时速40公里根本就不能算是高速公路。以这样的速度,吴飞开了很长时间才到达丰乐服务区。疲惫的他想到服务区休息一下,哪知道丰乐服务区也暂时封闭,“这意味着开这51公里的路,司机都没法休息。”

吴飞说,他一路开过来还发现,道路施工没有做好隔离、挡光等工作,导致晚间行车时对向车道远光灯带来安全隐患。“夜间驾驶,最怕的就是对向来车开远光灯,这是相当危险的。”吴飞说。

“我们上了高速,按照高速路收费标准收费,想要的就是享受高速公路的完备服务,哪知道这和在一般国道上开车没什么两样。”吴飞说。郁闷的是,合安高速最近不能提供与收费相符的服务,仍然在按原标准收费。

近日,吴飞一纸诉状将皖通高速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退还道路通行费75元,同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7月24日,合肥市高新区法院受理了此案。这一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人们的强烈关注。然而,皖通高速在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称,吴飞告错了对象。

合肥高新区法院已受理吴飞诉皖通高速一案。

【对话各方】

被告的主体应该是谁?

吴飞:发票上盖的是皖通高速的章交控集团:施工方并不是皖通高速

针对自己在合安高速的遭遇,吴飞为什么状告的是皖通高速?吴飞说,通行费发票上盖的是皖通高速的公章,他状告皖通高速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吴飞认为,皖通高速既然按照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收费,就应当提供与收费相符的服务。被告所提供的服务没有达到标准,致使他在驾驶过程中没有享受到120码的驾驶速度,在近51公里的道路中无法加油以及休息,且因晚间行车对面车道来车的远光灯直视造成巨大心理负担,一路胆战心惊,完全没有任何正常高速公路服务的体验。况且,他行驶到收费站也未看见任何关于道路施工提示,也没有收到被告关于在道路施工期间仍然按原标准收费的告知。

7月29日上午,记者来到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党务部一位金姓负责人直言:“被告单位列错了,合安高速施工段并不是皖通高速在施工,是交控集团在做‘四改八’扩建工程,皖通高速只是交控集团的子公司。他(吴飞)从合肥绕城高速下高速,所以发票上盖的是皖通高速的章。如果他从江苏下高速,盖的就是江苏那边收费单位的章了。”这位负责人表示,既然此事已经起诉了,等法院的裁判即可,并不需要作过多的回应。

针对省交控集团的说法,吴飞并不认可:“我是想就高速公路不够‘高速’这个现象讨个说法,而且发票上的公章很明显。”

起诉到底是不是炒作?

交控集团:这一事件是律师在炒作吴飞:是想改变不合理的收费制度

针对起诉事件,省交控集团上述金姓负责人表示,他们之所以一开始没有回应还有一个原因,他们觉得:“这是律师在炒作。”

对于省交控集团的观点,吴飞也不认可。他说自己状告皖通高速,引起广大司机朋友的关注。很多走合安高速路的司机,都和他有同样的想法,一家媒体还专门上合安高速体验了一番,发现在这段路行驶的确很慢。

“75元钱能干什么?其实就值几顿盒饭,可我为什么要花这么大力气打官司呢?我是为了所有近期走合安高速的司机讨个说法。”吴飞说。曾经,合肥一个市民因为公交车春天不开空调却照常收取两元钱的事,费很大力气将公交部门告上法庭,最终推动了公交收费制度的改革。“我最终的愿望,就是想改变不合理的收费制度。”

此事传开后,合肥一位知名文化人士评论说:持“炒作”看法的人有没有想过,此事虽小,但小事总是牵连着千家万户的利益,大家都选择忍气吞声,法治的脚步又如何迈进呢?小事没人出头,到大事临头,就会悔之晚矣。

服务跟不上能否打折?

交控集团:限速与收费之间不冲突吴飞:超市对瑕疵商品还会打折呢

“合安高速和合宁、合芜高速都在进行‘四改八’扩建工程,这是省重点工程,工期30个月,现在公司全力加快改扩建工程进度,预计可提前到2019年年底建成通车。”前述金姓负责人称,合安高速改扩建此前已经过媒体广泛宣传,驾驶员理应知情并接受施工路况,应该给予理解。施工路段环境复杂,限速是由交警部门根据路况来设定的,也是为了保障人们出行安全。丰乐服务区暂时关闭,是配合工程进行改造,后期将为人们出行提供更好的服务。

针对诉状中提到了高速公路在施工期间应该降低收费标准的问题,金姓负责人也表示:“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是由物价部门核准的,限速、服务区临时封闭是工程施工的需要,与收费之间不冲突、不矛盾。”

记者注意到,吴飞在诉状中还提到了施工路段远光灯隐患问题。“施工区域内的通行环境对安全通行要求极高,需要司机遵守施工区域交通管制要求,比如限速、不开远光灯等,共同维护安全行车秩序。”金姓负责人说。

据其介绍,该施工路段全长约51公里,起点顺接京台高速方兴大道互通立交,终点位于京台高速与合安高速交叉的马堰互通立交。截至7月中旬,合安高速改扩建工程累计完成项目投资概算的88.08%。其中,第二阶段沥青中、上面层收尾施工。目前,第三阶段交通导改已经展开,正在进行丰乐河大桥桥面系施工,推进杭埠河大桥老桥拆除;第三阶段老路面病害处治和沥青面层施工及老桥拆除重建也在同步实施中。计划国庆节期间,庐江段十余公里双向八车道路段将投入使用,届时可以有效缓解通行压力。

对此,吴飞感觉很不理解。他告诉记者,这就像超市对待有瑕疵的商品一样,在不违反物价部门价格规定的情况下,超市对瑕疵商品都会进行打折处理,高速公路服务为什么不能这么做呢?

前述知名文化人士也认为:“车行至修路路段时,不仅车速限行80码、60码甚至40码,且中间要不断变道,就连其间想方便时,服务区也封闭了。我说这种高速服务是有瑕疵的,至少是不能按原定标准收费。”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朱庆玲向凯

□新闻链接

封路致拥堵告交警律师败诉称不后悔

2014年1月,合肥五里墩立交桥因暂行全封闭造成拥堵,合肥律师郑建星以往半个小时的回家路,却经历了漫漫3个多小时。事后,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肥市交警支队封闭五里墩立交桥行为违法。同年4月,包河区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虽然案件败诉,郑建星却表示他并不后悔。

2014年1月3日,五里墩立交桥暂行全封闭,造成道路大拥堵。郑建星的家在经开区,以往半个小时的回家路,那一天用了3个多小时。1月7日,他向包河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合肥市交警支队封闭五里墩立交桥行为违法。

郑建星的做法引起轩然大波,很多网民并不理解他的做法,认为这是律师的自我炒作。郑建星则表示:“首先我自己作为一个事件当事人经历了整个事件,自身遇到了麻烦;其次自己作为一名律师,在知法懂法的前提下希望以诉讼的方式来提醒交警部门按照程序依法执法。”他认为,封闭五里墩立交桥前,应提前向社会公告。同时,他认为在交通严重拥堵后,合肥市交警支队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导交通,属行政不作为,也是违法。

同年3月6日,案件在包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都据理力争。最终,郑建星诉讼请求被驳回。郑建星表示,这既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他对败诉早有心理预期,意外的是立案过程非常顺利,没有感受到以往所存在的民告官难,也是行政诉讼一大进步。更让他欣慰的是,在法院宣布判决结果后,合肥交警支队也表示以后会更好地为市民服务。

“虽然案件败诉了,我不会上诉,也不后悔自己的决定。而此次案件也已经达到了最初的目的和效果,提醒了政府部门规范执法,更好地为市民提供服务,这也算达成了我的心愿吧。”

合肥五里墩立交桥。(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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