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施工影响驾驶体验 合肥一市民起诉要求退还通行费
[摘要]合肥一市民起诉要求退还通行费
本报讯(记者唐欢)高速公路修路限速80km/h以下,夜晚行车51公里期间,加油站和服务站皆因修路关闭。合肥市民吴某觉得自己缴纳了高速公路通行费,并未享受到相应的高速公路服务,于是起诉高速公路管理公司退还通行费。7月24日,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据吴某诉称,7月14日19时,自己驾车从合安高速安庆收费站驶入高速,当日21时许,又从合安高速金寨路道口驶离高速,缴纳了75元道路通行费。这一路的胆战心惊让其难忘。原来,从安庆收费站驶入高速后不久,吴某就发现从马堰互通立交(庐江县境内)至方兴大道互通立交(合肥市境内)高速路段全程近51公里处于道路施工状态,全线限速80km/h,部分路段甚至限速60km/h或40km/h,原本存在的丰乐服务区也暂时封闭。时值夜晚,行车视野差。由于修路,高速公路中间并未做好道路隔离、挡光等服务,导致晚间行车时对面车道远光灯更加刺眼,给自己的驾驶造成巨大安全隐患。
吴某认为,作为合安高速隶属的公司,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通公司)既然按照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就应当按照高速公路的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但是自己在这段高速公路上的行驶过程,皖通公司所提供的服务没有达到标准,致使自己在驾驶过程中没有享受到高速公路规定的最高120km/h驾驶速度,在近51公里的道路中无法加油及休息。因晚间行车对面车道来车的远光灯直视给其造成巨大心理负担,完全没有任何正常高速公路服务的体验。同时,吴某强调,自己驾驶到安庆收费站之时,并未看见任何关于道路施工的提示,收费站也没有在道路施工的情况下仍然按原标准收费的告知。
吴某起诉要求皖通公司立即退还自己道路通行费75元。
目前,法院受理此案,进入诉前调解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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