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理赔渐增多,诉讼“黄牛”乱搅和 通过买断受害人赔偿款,进行虚假诉讼,谋取非法利益

新安晚报 2018-09-21 10:45 大字

昨天上午,合肥中院首次发布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审判白皮书。分析了近4年来,合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特点,这些年,此类案件数量一直处于高位运行,数量、案涉标的额逐年增长。这类案件在侵权类案件总数中的占比达90%以上。随着该类案件的高发,一些“黄牛”动起歪心思,利用了受害人不懂法的弱点,买断受害人赔偿款,再进行虚假诉讼,牟取利益。

交通事故纠纷逐年增长

白皮书显示,随着合肥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近年来呈多发趋势,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接警量不断攀升。据统计,2014年全合肥市机动车保有量达120万余辆,至2017年达到192万余辆,增幅达60.37%。2014年交警部门全年交通事故接警量为37万余件,至2017年达到近57万件,增幅达52.66%。

大量未能解决的交通事故纠纷涌入法院,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量常年处于高位运行态势,案件数量、案涉标的额在逐年增长。

2014年-2017年合肥两级法院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35406件,结案数35028件,该类案件在侵权类案件总数中的占比达90%以上,涉案标的额为36亿余元。

蜀山区受理案件数最多

合肥市各基层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不均衡。

以2017年为例,受案数较高的基层法院为蜀山区法院、包河区法院、瑶海区法院、庐江县法院、肥东县法院,受案数基本在1000件以上,其中蜀山区法院的受案数为1241件;受案数较低的法院为庐阳区法院、高新区法院、巢湖市法院,受案数基本在600余件,其中高新区法院受案数611件。

各区域收案数量的差异主要基于各地域人口总量、机动车保有量、道路建设完善程度、交通管制力度等因素而产生。

诉讼“黄牛”滋生成焦点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伊始,很多诉讼“黄牛”便利用受害人不懂法、急于获取赔偿款的心理,恶意抨击保险行业调解以及人民调解程序,谎称调解解决不妥,阻挠当事人进行诉前纠纷化解,并买断受害人赔偿款,将案件全部拉进诉讼程序。“黄牛”在诉讼过程中伪造证据,甚至在鉴定阶段威胁鉴定机构以获取对其有利的鉴定意见,谋求利益最大化,再从中牟取高额费用。

这就导致当事人本身通过便捷程序可以得到赔偿的,最后要通过诉讼程序获得,还要承担提供虚假证据的诉讼风险,而诉讼“黄牛”却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不当利益。

合肥中院民一庭副庭长张虹介绍,近年来诉讼“黄牛”的出现扰乱阻碍了类似案件审理,诉讼“黄牛”还具有团队化的趋势,有人专门负责拉业务,有的负责实际操作伪造虚假证据等,甚至还有律师参与进行诉讼。对于进行虚假诉讼的“黄牛”法院必将严惩,绝不姑息。

赵倩倩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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