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伙为恶非法盗采矿山

安徽法制报 2018-08-22 11:12 大字

本报讯 非法盗采矿产,获利后放高利贷牟利,并纠结无业青年通过非法拘禁等手段索债。8月17日,记者从合肥市公安局获悉,庐江县公安局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非法盗采庐江县泥河镇某山石矿的恶势力团伙展开抓捕行动,先后抓获陈某东、姚某胜等11名恶势力团伙成员。

3月7日上午,庐江县公安局获取线索,有群众举报该县陈某东等人纠结无业青年放高利贷、恐吓、非法拘禁他人,致使多人妻离子散、无家可归。获悉线索后,警方立即安排专人开展摸排,对举报线索开展核查工作。

民警经过一个多月的明察暗访,初步摸清了陈某东等人盗采矿山资源的事实情况。随后,庐江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秘密调查。在调查中,民警发现姚某胜等人借在庐江县泥河镇承包某山修复工程之机,利用晚间组织挖掘机开采山石,运输并倒卖获利。警方还发现,陈某东先期介入该山修复工程未果,得知姚某胜等人承包后,便邀集程某晖、何某寿、许某等多名人员阻止姚某胜盗采山石,迫使姚某胜与自己合作共同盗采山石出售获利。陈某东从中获利后,又向多人放高利贷牟利,并指使程某晖、何某寿等人帮助其索债,其中非法拘禁过周某全、周某满等人。

6月26日,庐江警方对泥河镇某山盗采案立案侦查。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专案组初步查明,该团伙以陈某东、姚某胜为核心成员,另有股东、工程机械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望风人员等10余人组成架构固定、分工合作的非法盗采犯罪团伙。该团伙部分人员还参与非法拘禁索债等其他犯罪活动。

在查清团伙组织架构后,专案组决定对姚某胜等8名主要成员开展集中收网。8月2日清晨,专案组成功将陈某东、姚某胜、程某晖、何某寿等8名主要成员全部抓获归案,扣押往工地运送柴油等车辆4辆、冻结资金12万余元。

通过审讯,姚某胜等人交代,自2012年开始,他们利用承包复垦修复庐江县泥河镇某山的由头,组织人员、车辆等超范围非法开采某山石头倒卖给周边多家石子厂、混凝土加工企业牟利。陈某东同时还交代了指使程某晖等人非法拘禁周某全等人索债的犯罪事实。

8月6日、7日,涉及此案的王某、鲍某权、许某等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也相继落网归案。

目前,陈某东、姚某胜等11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合公新记者李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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