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甲天”老板涉嫌骗取上亿元

合肥晚报 2018-05-08 01:01 大字

[摘要]昨日以涉嫌骗取贷款和诈骗两宗罪在合肥受审

坐落于庐江县泥河镇海神大道的酱油企业安徽省味甲天食品酿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味甲天”),一度颇具名气,2012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李德正还曾当选合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是,好景不长,2016年下半年,李德正因涉嫌骗取贷款罪被捕,表面荣光下的巨额负债和亏损就此浮出水面。

5月7日,味甲天公司、被告人李德正涉嫌贷款诈骗罪、诈骗罪一案在合肥中院开庭审理。据指控,味甲天及李德正使用虚假文件取得银行贷款34600000元,李德正涉嫌骗取个人或单位钱款66484208.32元。

法庭指控:涉嫌骗取贷款和诈骗两宗罪

今年55岁的李德正是庐江人,味甲天公司法定代表人。2006年,“味甲天”牌酱油曾获得“安徽省名牌产品”称号。2012年,李德正当选合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6年10月28日,合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闭幕,通过关于许可对市十五届人大代表李德正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不久后,李德正因涉嫌骗取贷款罪被捕。

法庭指控,2015年4月以来,被告单位味甲天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德正多次以公司经营活动需要资金为由,采取伪造工业品买卖合同,出具虚假公司财务报表以及隐瞒公司真实经营状况骗取担保人信任为其提供贷款担保等方式,多次向庐江县农村商业银行罗河支行申请贷款,取得贷款共计34600000元。所贷款项全部用于支付在外借款本息。截至案发,贷款均未归还。

此外,味甲天公司自2005年以来,经营基本处于亏损状态导致外欠巨额债务。为偿还借款高额本息,李德正以公司经营需要周转资金为由向安徽嘉元置业有限公司、吴某等公司及个人大量借款,最终导致62名被害人损失共计66484208.32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及被告人李德正使用虚假证明文件取得银行贷款,应当以骗取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德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个人或单位钱款66484208.32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德正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庭审焦点:6648万借款是诈骗还是民间借贷?

当天的庭审中,面对骗取贷款罪的指控,李德正表示没有异议。他说,在申请贷款时,他确实使用了伪造的证明文件,但是,“各家企业也都这么干!”

涉嫌诈骗罪的指控,是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

根据审计报告,味甲天公司自2005年以后,除了2012年盈利62万元以外,其他年份都处于亏损状态,累计亏损额达到2195万多元。

公诉人指出,李德正对于味甲天经营状况非常清楚,但仍对外大量举债,甚至不惜支付高额利息,这只会导致债务越来越大,最终无法偿还。“如果李德正告诉别人公司的真实状况以及他借钱的目的是为了偿还贷款,试问,借款人还会借钱给他吗?”公诉人据此认为,李德正行为具有诈骗性质。

“难道亏损的企业就不能借钱了吗?这显然不合逻辑,也不符合实际情况。”对此意见,李德正的辩护律师当即反驳。辩护人说,归案前,味甲天仍然在正常生产经营,只不过经营得比较困难,李德正在企业亏损的情况下借债,是试图改善经营状况,扭转亏损,这种行为不具有犯罪意图,应属于民间借贷性质,不构成诈骗。

李德正也当庭表示:“虽然他们没有主动问过我企业经营的情况,但是我有时会主动告诉人家,‘最近银行贷款或借债要到期了,需要偿还\’。”

当事人自述:

企业负债投资导致巨大亏损

对于大肆举债的原因,李德正说,2011年以后,受大环境影响,味甲天和许多企业一样,开始加大杠杆,负债投资,试图扭转不利的市场形势,结果导致巨大的亏损。

李德正说,他借钱的对象都是亲戚朋友,得知他需要用钱,许多亲戚朋友就主动将钱借给他用,有的甚至借条都是后来补的。

公诉机关调查中发现,李德正的贷款或借款基本都用于偿还此前的借款及高额本息,未发现他有用于个人消费的情况。

正言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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