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卖狗肉检出剧毒氰化物
本报讯 牛羊肉商贩私自倒卖3吨多的狗肉,而且狗肉经检测含有剧毒的氰化物。 5月23日,记者获悉,此案经庐江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昌继因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昌继在合肥市周谷堆牛羊肉市场从事牛羊肉、鲜鱼虾等生意。 2014年,吴昌继将其收购的狗肉运送至庐江县北极冷库厂存放以备出售。2014年8月6日上午,庐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和庐江县公安局民警等在庐江县北极冷库厂查获了吴昌继存放的115袋共计3022.6公斤的狗肉。吴昌继向执法人员提供了内容不真实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经省疾控中心检测,送检的狗肉均含有氰化物。
期间,吴昌继自动投案,并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许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
一审法院认为,吴昌继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销售含有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狗肉共计3022.6公斤,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同时,法院认定其具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吴昌继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二审尚未宣判。 (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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