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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怎么用?

安徽日报 2016-03-14 15:04 大字

2016年省级预算安排扶贫资金16亿元,其中,新增安排专项扶贫资金6亿元。目前,全省有31个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3000个贫困村——

■ 本报记者 吴量亮

统筹整合资金,让民生财政更多惠及贫困群众

在光伏扶贫方面,除市直帮扶单位帮扶的贫困村市财政每村补贴16万元外,再给予全市所有贫困村每村补助4万元,自建成并网发电之日起计算,每千瓦市财政补0.25元,连续补贴6年……今年,亳州市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0318万元,为2015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0万元的20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大幅增加,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重要保障。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提出,强化投入保障,推进统筹整合,创新支持方式,严格监督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大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力度。 “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民生财政的本质要求是发挥社会兜底职能,广泛增加民生领域供给、改善民生福祉,让困难群体和贫困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红利。 ”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说,财政部门将切实增强支持脱贫攻坚的自觉性,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让民生财政更多的惠及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

据悉,2016年省级预算安排扶贫资金16亿元,其中,新增安排专项扶贫资金6亿元,严格落实了“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要求。目前,全省尚有31个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3000个贫困村,尤其是大别山片区和皖北地区,贫困人口集中,自然禀赋差,脱贫难度大,已经脱贫的贫困人口仍有返贫的可能。此次,安徽省明确要加大财政存量资金对扶贫投入,市县两级政府清理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对其中可统筹使用部分,确保50%以上用于脱贫攻坚。

“存量资金是最大的一笔闲置资源,闲置就是浪费。将继续加大存量资金清理力度,这也是在财政收入增速趋缓的情况下,增加扶贫投入的潜力所在。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前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的大背景下,脱贫不只是扶贫办的事,扶贫资金的筹措更不能只靠财政部门。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优化支出结构,优化资金投向,将相关专项资金向扶贫地区和贫困户聚焦。

创新支持方式,精准扶贫把钱花在“刀刃”上

去年,庐江县同大镇政府在调研时了解到,许多因病致贫的贫困户由于家中缺少劳力,田里种植的农作物存在运输难、销售难,便决定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用在脱贫工作的“刀刃”上,打通断头路,提升通行力。村民自筹资金12万元,县下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80万元,实施了13个共14.24公里长的 “末梢”道路项目,着力解决群众农产品运输“最后一公里”问题,激发了贫困户种植积极性,帮助81户243人脱了贫。

《实施意见》提出,创新扶贫资金精准导向机制。全面推行脱贫攻坚项目资金因素法分配,进一步下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扶贫资金使用原则上必须有量化的减贫绩效目标。省直有关部门的扶贫项目资金,原则上都要实行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赋予贫困地区更多自主权,增强贫困地区统筹能力,使扶贫资金投入更加精准高效。

2月28日,省财政厅召开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和“三农”发展视频会议,明确将不断完善扶贫和涉农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尤其是对扶贫资金,要以帮助贫困户增加多少收入、帮助多少贫困户脱贫为主要考核目标。创新绩效评价机制,广泛运用第三方评价,增加农民和贫困群众在绩效评价中话语权。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资金使用效益高、脱贫效果明显的地方,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违规使用资金、效益低下的地方,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运用建档立卡“回头看”成果,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据了解,安徽省将建立促进加快脱贫摘帽的正向激励机制,重点县退出后,在攻坚期内国家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建立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让其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

严格资金监管,以公示公开实现阳光透明

黟县财政局对年初预算已列的各类涉农项目资金进行整合,确保将80%以上的财政扶贫资金用于贫困村的片区。目前,该县已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875万元用于美溪乡兰湖村片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对到村到户的扶贫项目,实行项目申报决策、工程设计招标、资金分配安排、工程建设实施、项目竣工验收等环节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涉农资金向来是财政资金中的红线和高压线,扶贫资金更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必须要严格资金监管,提高使用绩效。 ”省财政厅负责人说,今后一个时期,将有大量的资金、大量的项目向贫困地区聚焦,大量的政策向贫困人口倾斜。各地要将这些财政资金、扶贫项目和惠农政策集中起来,列出清单、编制成册,通过墙上公开和网上公开等方式,在县乡村三级公开,让贫困群众看得见、看得懂、用得上,切实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知晓率,以公示公开促进阳光透明。

《实施意见》提出,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按照 “资金使用到哪里、制度就跟进到哪里”,建立健全覆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等各环节、全方位的管理制度体系,确保资金公开透明、严格规范使用。建立财政脱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绝不允许以脱贫名义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资金。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安徽省明确要创新资产收益脱贫机制。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强化监督管理,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持股贫困户。完善各项补贴政策,积极推行土地流转、光伏扶贫、土地入股、政府购买服务等,增加贫困对象补贴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建立健全财政投入直接脱贫增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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