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拆倒”一批社居委干部 趁拆迁安置“大捞一笔”,合肥多人涉贪腐“落马” □ 罗授莲 记者 马冰璐
合肥“房叔”方广云贪腐窝案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获悉,经调查统计发现,类似案件还真不少,从2013年至今,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就已审理了近10起涉嫌趁拆迁安置“大捞一笔”的贪腐案件,涉案人员多为社居委干部。
拆迁安置成“大捞一笔”良机
今年7月2日,因涉嫌违规帮助200多人骗取安置房1万多平方米,合肥市花冲社居委原主任姚大林出庭受审。
庭审中,他称自己所在的社居委承担动迁工作,但拆迁的居民希望通过拆迁获得满意的回报,他们便通过虚增人口,增加拆迁安置面积,以便顺利完成动迁工作。期间,他还涉嫌利用手中的权力,收取15万元“好处费”,帮助被拆迁户骗房。
其实,涉嫌趁着拆迁安置“大捞一笔”的社居委干部并非姚大林一个。据统计,从2013年至今,仅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就审理了近10名涉嫌在拆迁安置中“捞好处”的社居委干部。
去年9月29日,合肥市瑶海区站北社居委原主任方广云因在拆迁安置中的贪腐行为在庐江县法院受审,最终获刑20年,该窝案涉案的其他10余人也先后在瑶海区法院受审获刑。
曾任合肥市瑶海区东站社居委书记、主任的韩宪金在拆迁安置中,负责审核社居委湾前居民拆迁安置工作的拆迁对象、户籍性质等工作。为了多争取安置面积,居民便行贿他帮助自己虚增人口,开具虚假安置证明和祖居户证明,从而多获得安置房和过渡费。
瑶海工业园区原拆迁办副主任(主持工作)蔡军、合肥市新站区七里塘街道七里塘社居委原书记李安年等,也在近几年的拆迁安置浪潮中,因受贿、贪污、职务侵占等罪名“落马”。
此外,合肥市高新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原主任汤大华同样因在拆迁安置中受贿、行贿、侵占安置房,获刑14年,而他的妻子也涉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半。据了解,此案也是一起因拆迁安置引发的窝案,共10余人涉案。
虽是“小官”涉案金额却“不少”
涉案的社居委干部虽然“官小”,但涉案金额却不少。合肥“房叔”方广云在拆迁安置中不仅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公共财物,贪污价值共计324万余元,还造成公共财产损失685万多元,并受贿6万元。
而合肥市瑶海区花冲社居委原主任姚大林则涉嫌贪腐,导致公共财产损失2770万元,是方广云的4倍。此外,他还涉嫌受贿15万元,帮被拆迁户骗房。
瑶海工业园区原拆迁办副主任蔡军不仅非法收受财物49万元,构成受贿罪,还采用虚假挂户等手段,骗取一套拆迁安置房,价值24.2万元,构成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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