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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江县汤池镇石桥村地块A、地块B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公告

安徽商报 2014-11-20 06:26 大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法》、《集体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有关规定,受庐江县汤池镇石桥村村委会委托,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拓展部现对其在庐江县汤池镇石桥村境内的2个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公开招商。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租方:庐江县汤池镇石桥村村委会。

(二)流转标的:

标的一:合肥市庐江县汤池镇石桥村A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位于军二路以北至王圩路,罗限路以西北至村域交界处,面积约6350亩,规划用途为现代农业,租期至2024年9月30日。

标的二:合肥市庐江县汤池镇石桥村B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位于文金路以东至王圩路以北,罗限路以东南位置,面积约5650亩,规划用途为现代农业,租期至2024年9月30日。

二、转让底价及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一)资格预审,一次性报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承租方须于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一次性付清当年款项。

三、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意向承租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外企业法人,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二)具有现代农业经营种植经验的企业;

(三)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特别说明

(一)在中标后需提供可行性报告书等规划文本报出租方审查。

(二)标的按现状移交。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政策,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报名参与交易过程的意向承租方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现状。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自北京时间2014年11月19日8时起至2014年11月25日17时止。

六、意向承租方的登记

意向承租方可以于前述公告期限内(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至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室咨询登记。

七、联系方式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2692061

传 真:0551-62692061

地 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室

(详细信息见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网http://www.ahaee.com)

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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