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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一起“捞金” 最终同堂受审

新安晚报 2014-07-22 03:36 大字

本报讯 庐江县原县委副书记汪敦荣、省工商职业学院后勤管理中心原主任汪敦如是兄妹,二人身居官位后一条心“捞钱”。谁承想,昔日联手受贿,今日两人也将一同站上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受审。

汪敦如,庐江人,今年66岁,原系省工商职业学院后勤管理中心主任。汪敦荣比他小四岁,原系巢湖市正处级督察员,曾任庐江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协党组副书记等职。

合肥市检察院指控,2005年底,汪敦如接受庐江县中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和张晓明的请托,向时任庐江县汤池镇党委书记、镇长卢荣友请求将汤池镇政府门前一块约19亩的土地卖给张开发小产权房项目。后卢荣友、汪敦如向张晓明提出,由两人和时任庐江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的汪敦荣各出资30万元给张晓明,不参与所开发项目的经营管理,不论盈亏,张晓明给每人30万“回报”。2007年5、6月份,张晓明在该块土地上开发建设“中兴花园”项目过程中,分别给卢荣友、汪敦荣60万元,送给汪敦如30万元。2012年5月中旬,汪敦荣因得知卢荣友被调查,遂将30万元还给了张晓明。

同时,合肥市检察院还指控,2010年7月至2011年10月期间,上海景春园艺有限公司张启春为了得到工程项目,分三次给汪敦荣120万。2012年6月,汪敦荣自动到案,退还了涉案款项。7月,汪敦如在接到电话通知后也到案,退还了涉案款项。

公诉机关认为,对两人的行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今天,兄妹俩将一同站上合肥中院被告席,接受审理。

杜晨洁  郑梦琛  本报星级记者  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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